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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村拆迁百人离婚的思考

2017-03-08 A- A+

  农权法律网编者按: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为争取更大补偿,全村160多对夫妻离婚,这是现实的诱惑还是另有其他原因,请看分析文章“为拆迁补偿集体离婚?政策漏洞不能靠道德自觉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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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为拆迁补偿集体离婚?政策漏洞不能靠道德自觉填补

 

  近日有报道称,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为获得更多补贴,绝大多数都离了婚。

  “集体离婚”早已不算什么新鲜事,如2012年济南市姚家村、2016年昆明官渡区便都出现过集体离婚。这是时下拆迁补偿政策和城市发展等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

  虽然因拆迁而起的“集体离婚”不再算是大新闻,却依然时刻刺痛着人们的神经。毕竟其与人们传统婚姻观念相差太远。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否认婚姻的神圣性。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的生死相伴,不能经受利益的诱惑和考验的婚姻无疑是失败的。

  可“集体离婚”的吊诡之处在于,决定离婚的夫妻实实在在地感觉自己“赚到了”。以南京这个村庄为例,根据拆迁政策,如果夫妻在拆迁前离婚,两人便能多分到70平方米的房屋和13.1万元补偿金。对半世劳作的夫妻而言,这些财产对维系家庭生活无疑相当重要。

  在世人眼里,“集体离婚”有悖常理,甚至是非道德的,但如果经过设身处地的利益考量,恐怕还会倾向于做出“拜金”选择。围观者批评他们自私、亵渎了婚姻的神圣和美好,并习惯抛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们放弃到手的利益。

  法律家们表示,尽管假离婚不违法,但存在极大风险,毕竟走完离婚程序后他们在法律上便不再是夫妻,这样他们便面临着分割共同财产等问题。而不少夫妻为避税,习惯将房产等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就意味着如果法律上拥有财产的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另一面就面临着人财两失的可能。

  必须承认,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这种极端案例,然而以偶发性案例来劝说数百村民,说服力显然要大打折扣。另一类规劝的理由更加软弱无力。一些人呼吁村民用道德自律来抵制金钱的诱惑,认为微不足道的诱惑是对其神圣婚姻的考验,生活中不该只谈论房屋和金钱,一切向钱看的生活无法获得最终幸福等。相信村民也必定会承认此类说教的正确性,然而这依然不能阻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做出经济上合理的选择。

  笔者不是要鼓吹什么道德虚无主义,只是意在指出,面对巨大利益诱惑,只要获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不违法,人们经受不住考验也是正常的。说到底,“集体离婚”这一怪诞现象,是拆迁补贴政策存在漏洞造成的。

  当全国各地不断上演“集体离婚”时,政策执行者和制定者便该有所警惕。政策的漏洞,不能指望依靠村民的道德自觉来填补,而只能靠政策。部分地区在拆迁时已开始尝试若干防范措施,如规定结婚至少满5年的夫妻在离婚后才能享受分户对待。尽管这不足以彻底消除集体离婚,它至少也起到了筛选、剔除一部分人的作用。

  这说明,与认为无法彻底根除“集体离婚”的悲观论调相反,只要加重政策的筛选力度,从多方面施加限制,就一定能缓解此类现象。

  政策存在漏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坐等漏洞被越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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