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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转为非农户口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7-09-15 A- A+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在承包经营期内且没有《承包法》第26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其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被征收应当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但由于其他费用均是对农村户口的一种补助,故非农户口只享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和搬迁费及其他必要费用。至于农村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我国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规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调换(一般在城市规划区内);三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二选一。实践中,银川市一般进行货币补偿(参照《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关于空挂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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