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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反欠钱 农村股改待法律跟进

2017-03-01 A- A+

  农权法律网编者按:旧村改造中,别的村子都是“发财”,天以村卖地却背上了巨额“债务”整日惦记着“债主”来讨债。卖地卖出了饥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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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奇葩!山东淄博天乙村卖地后反欠开发商1.7亿,农村“股改”尚待法律进一步跟进!

 

  得益于中国城镇化的推进,不少农民一改过去面朝黄土背朝天,从地里刨食吃的状态,多数人开上小汽车,住上了新楼房,俨然与城里人并无二致。山东淄博张店区天乙村的数百户村民亦是如此。自2009年开始,在轰轰烈烈的旧村改造中,原来3100亩土地经过收储、挂牌出让、改造建设等逐渐被鳞次栉比的住宅楼所替代,村民也从原来的种庄稼转变成收收租金的“地主”,而传统意义上的村主任也即将成为“总经理”。

  但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虽然村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但让村民们闹心的事也越来越多,其中之一就是在旧村改造中,别的村子都是“发财”,而他们却背上了巨额“债务”。尤其是从淄博市于2016年5月开始试点部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后,天以村也想借此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现在却要整日惦记着“债主”哪天会来讨债。

  卖地卖出饥荒

  “天乙村是个奇葩,别的村都是卖地挣钱,而我们却卖出饥荒!”村民不满地说。

  据了解,天乙村在旧村改造前原来有3100多亩地,当地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以5—9万元/亩,近2亿元左右的价格将其中80%土地予以收储征收,而将20%(630亩)留作村集体的自留地进行旧村改造和自主经营。根据当时村集体的思路,为了尽快让村子旧貌换新颜,让老百姓都住上楼房,所以将此前政府征地款2亿元,以及630亩自留地中的100多亩地挂牌出让,用前后共计4亿元左右的资金,在自留地上将26栋住宅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拔地而起,但当村民们入住后却发现,此前挂牌出让的100多亩土地资金却是村委会以“借条”的形式从开发商手里借来的,此消息一出,在村民当中炸开了锅。

  依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地块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国土部门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土地出让金应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开发商以2亿多元的价格把地摘走后,应该把钱交给政府,由政府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返还给村里,但实际上这笔钱村里并未收到,旧村改造所用的近4亿元中的1.7亿元实际是向开发商借来的。到现在开发商实际上还欠着村里几千万元。”村民说。

  据了解,摘牌天用村100多亩土地的开发商为淄博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公司),现更名为新东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东升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法人为曲东升,注册资本为2亿元。东升公司于2011年—2012年分两次向政府总计支付了2.2805亿元购得天乙村7.577000公顷的土地,并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究竟这笔2.2805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落入谁的手?为何天亿村的部分旧村改造资金是以”借条”的形式得来?

  “你应该去问政府,村民告来告去已经好几年,如果政府说这里面有问题,你再来找我,如果没有问题,你来找我没有意义。各级政府已经调查过很多遍,也已经有结论了。”曲东升在回应(中经城事微信号:zjqy_2013 )记者采访时说。

  天乙村现任村书记、时任村主任王恩宝回应称,“没有欠条这件事,钱也到村里了。当时是因为村里要开发却没有资质,需要找一个有挂靠单位,东升公司收取我们的代建费,后又预料到建设资金不充足,所以企业垫付资金。财政局把钱直接拨给了开发商,按说是应该给村里。村民反映可能是断章取义。”

  现任村主任边平利说,“钱怎么到了开发商手里,我们现在也不清楚。之前公司确实要把剩余的几千万要返还给村里,但是我们没敢要。因为如果不把欠条撤销,万一公司将来来追债或破产清算,最后是要向村里追讨的。”

  张店区房镇镇党委副书记牛伟业在接受(中经城事微信号:zjqy_2013 )记者采访时表示:天亿村问题镇里无法答复,一切以区纪委调查结果为准。如果涉及贪腐问题,镇党委也会依法予以处理,绝不袒护。为此,记者也通过张店区委宣传部向区纪委和财政局等发出采访请求,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村集体拉上省属国资做生意

  虽然“借条”一事成为村民门心中多年来的阴影,也期盼纪委等部门给出信服的最终结果,但毕竟村子未来的发展才更加重要。

  据了解,天乙村自从80%的土地被收储征收后,唯一留下的630亩自留地就成为集体唯一的资产所在。而就在这630亩地中,其中有200多亩地已经被用于旧村改造,100多亩地被用于出让给东升公司,实际上目前也仅剩下300多亩地可用于自主经营。如何在这剩余的300多亩地上做文章谋发展才是当前村子的头等大事。[!--empirenews.page--]

  据边平利介绍,对现有的300多亩土地,他打算拿出其中的200亩与山东省属国资企业合伙做一笔生意。“计划要做一个黄金城商业项目,而我们把这200亩土地挂牌卖给他们后,再回购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板块,也就是商铺,统一运营还是他们来做,但以后村子会以收租金和提供物业服务为赢利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双方合作进展比较顺利,对方为了支持村里发展和尽快实现老百姓分红,同意在初期黄金城投资建设阶段,就按照当前银行贷款利率予以支付利润。“实际上对方公司在银行有数十亿元的授信额度根本就没用,而且即便贷款利率也是超乎想像的低,但对方是为了让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于是才让利于村民,对这一点我们非常感谢。”

  但据记者了解,实际上该项目当初在洽谈初期并非一帆风顺,甚至有些不愉快。由于对方公司为省属国资企业,对于拿地投资项目来说,本身就深受地方政府欢迎,所以当初的想法就是“我给你钱,你给我地,一买一卖互不干涉。”但此想法因边平利的阻挠而终止。“村主任的想法是如果简单的把土地卖掉,看上去村里确实能获得不小的收益,但长远来看村里就没有发展前景了,而且在村集体财务管理在还不是很规范的当下,巨额资金能否保值增值是一个问题。但当时对方态度一直比较强硬,最终村主任就放下一句‘如果政府逼着我卖地,最多我不签字和不当村主任了。’如果村主任不签字项目至少要等到下一届选举才能推动。”上述知情人士说,在边平利的坚持下,企业终于肯平心静气的来谈合作,而最终的敲定实际是在对方老总和边平利的一此烧烤“练摊”中谈成的。

  “现在很多村子都是靠收租金过日子,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很少有人考虑到未来长远的规划。我首要的任务是保证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在此基础之上还要保值增值。”边平利说,“对方肯让利,实际上也是看到我们都是做事的人。”

  尝鲜农村“股改”

  据了解,天乙村自从旧村改造后,一下子从原来靠农业为生的“穷”村,变成了“富”村,现在基本每年光靠现有的沿街办公楼租赁就有1700万元左右的收入,一旦等黄金城项目落地后,将更加不差钱。“下一步就是抓紧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身上,让过去的农民变成‘股民’。”边平利说。

  实际上,类似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于去年年底中央就正式提出进行试点和推动。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自去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并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中经城事微信号:zjqy_2013 )记者从淄博市农业局了解到,淄博全市也于去年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推广推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确定的46个试点村,目前实际开展的试点村(居)达到81个,其中:已完成清产核资的村(居)46个,完成成员资格界定的村(居)48个,完成资产量化的村(居)42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村(居)15个,正在注册登记的村(居)12个,量化总资产15.55亿元,确认股东数4.96万人。

  但据了解,此次天乙村的“股改”遵循的思路是将成立实业公司,并资产量化到个人身上,但村民仅享有收益和分红权,并不具有转让、买卖等其他相关权力。

  “这是因为一方面当前老百姓的对‘股改’认识上还有提升空间,发展思路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也是担心将来会有他人或公司并购村民‘股份’,进而对村集体资产吞噬,影响整体村民的利益。”边平利说,“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让村民有获得感,实现增收,也规避了此前改革的弊端,以防改到最后村集体资产成为个人资产,或者一旦将来公司经营不善,不至于再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

  事实上,边平利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淄博市农业局在推动此次“股改”时也发现,当前对农村对改革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基层干部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因为股份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涉及每家每户每个人利益,村干部确实不愿意去捅“马蜂窝”。另外,当前“股改”还存在缺少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支撑。一是集体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财产所有者的代表,但在实践中却处于“有法律地位而无法人地位”的尴尬境地,以哪种形式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最符合农民利益和集体利益,目前尚无定论。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股权量化范围、股权处置的等,没有法律规范,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如“村改居”过程中,村中居民人口变化大,如何界定成员资格、是否享受股权,需要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政策及法律依据。三是政策法律的空白为个人变相侵占集体资产、国家扶持资金,个人控股等提供了可能。[!--empirenews.page--]

  “目前各部门之间还尚未形成工作合力。”淄博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仅涉及经济利益,也涉及法律和社会各方面,如民政、财政、农业、工商、税收等多个部门,单靠业务部门难以广泛推动。目前,突出问题是存在改制后注册难的问题:一是对于成立农民股份合作社,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存在与法无据和未成年成员无法注册等问题,二是按照《公司法》进行登记,主要是存在注册人数限制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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