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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 律师缺位的判决可能无效

2018-03-12 A- A+

  温州网讯 以后每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进行辩护;没律师辩护的,判决可能无效……昨天,温州举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启动仪式,自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并全面铺开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要求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而温州是省高院和省司法厅确定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哪些情况应该由法援律师辩护

  10月16日,温州中院与温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温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新规定最大程度保障了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权益。”有关律师认为,新规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告知、通知辩护职责,使被告人知悉相关权利,法院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提供辩护。同时,还明确规定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根据规定,今后,温州的刑事案件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案件当事人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规定,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还可以提出法律帮助请求,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而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与此同时,新规就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也予以明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或通过网络申请法律援助。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说,温州地区的刑事案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均居全省首位。法院将尽己所能,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

  律师辩护全覆盖也有“质”的要求

  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还要解决律师辩护“质”的问题。

  陈有为说,在保障刑辩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通过开展刑事法官与刑辩律师相互评议、明确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应由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律师承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案件跟踪监管和实时评价等方式,努力提升律师刑辩工作质量。

  根据新规定,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护等方面的执业权利,而且还从细节上对如何保障这些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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