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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暴力抗法 因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2018-08-01 A- A+

  2018年7月6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8年2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韩某因在其经营的某浴场内摆放赌博机(俗称老虎机)供他人赌博,被民警查获,民警顾某某、陈某等对韩某进行了口头传唤,韩某拒不配合,民警即依法对其强制传唤。韩某妻子被告人胡某某上前阻拦,并用语言威胁民警,撕扯警服,抓伤民警。民警顾某某上前制止胡某某。此时,韩某采用掌掴、脚踹的方式摆脱民警陈某的控制,从民警顾某某身后将顾某某拉倒在地,掐住顾某某颈部,与胡某某一同将顾某某压在地上。最后,民警将韩某、胡某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韩某及胡某某多次暴力阻碍民警执法,造成三名民警身体多处受伤,警服和警备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民警顾某某右膝挫伤,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胡某某暴力阻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韩某、胡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符合缓刑条件,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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