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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协议:补偿款陆续发放

2017-10-11 A- A+

   雄安新区是我国一个国家级的重大项目,在河北雄安建设一个新型的经济新区,将北京的部分功能转移到雄安新区,这个项目是国家的一件大事,那么雄安新区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协议:补偿款陆续发放?下面由农权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征地补偿

  一、雄安新区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协议:补偿款陆续发放

  9月9日上午,在容城县马庄村,54岁的村民姜*明第一位与政府签署了《临时占地补偿协议书》和《临时占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按照临时占地和大田作物补偿标准,他家被临时占用的1.75亩土地共拿到4147.5元补偿款。

  围绕新区规划建设需求,雄安新区依法依规启动临时办公区建设前期临时占地工作,占用容城县马庄村、白塔村、东关村部分土地,约1000亩,总共涉及240户农民。

  鉴于新区征地拆迁政策体系尚未出台,此项目临时占地费为每年每亩1500元,签订协议后先行兑付被占户的半年占地费。秋季大田作物补偿费为每年每亩1500元,正在挂果林木补偿费按当年产值评估作价计算。待新区征地拆迁政策体系出台后,再签订正式征地协议,按程序和标准兑付补偿款,并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

  在土地实地测量和签订补偿协议后,村民可现场办理银行卡,补偿款将立即划到账户中。

  二、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 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三、征地补偿形式有几种

  (1)最常使用的补偿形式就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货币补偿能够满足被征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农民的经济来源失去了保证。

  (2)社会保险安置。为了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可采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即经过农民的申请,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补偿费给农民满足当前生活所需,剩余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按期支付给农民个人。

  (3)农业安置。在农民土地被征用之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内重新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或是组织村民重新开发新的土地,以满足失地农民的土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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