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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要严厉制裁违法拆迁官员!

2018-02-23 A- A+

   最高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法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各项产权的全面保护,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利用公权力侵犯私有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违法拆迁官员刻不容缓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了提高拆迁效率,地方政府常常粗暴地使用公权力搞“胁迫式拆迁”,不少地方官员更是借助便利的条件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针对目前的情况,最高法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这无疑是为广大部分被拆迁受害者增添了维权的底气。

  房屋是百姓的立命之本,拆迁补偿也是保障被拆迁住户和失地农民的民生工程。由于地方分配制度的种种漏洞,不少官员竟利用职务便利打起了老百姓的补偿款和安置房的问题。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并且造成的伤害也是直接而巨大的。其实我国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比较完备,关键在于各地要真正落实法律规定,严厉制裁违法拆迁行为才能让广大官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受害者可大胆维权

  最高法在《意见》中强调,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

  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返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违法拆迁损害百姓产权的责任官员不仅要被追究政治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的制度是被拆迁人维权的依托,实现法治进步不仅仅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被拆迁人大胆维权,积极揭露地方官员的违法事实,很多老百姓惧于打行政官司而忍气吞声。有的法院怕得罪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不敢行使司法监督权。

  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勇敢维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监督权的行使,会相应产生‘倒逼效应’,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推动有关部门能够依法执法。那么,老百姓对于违法拆迁应该怎么办呢?

  做到文明沟通

  遭遇暴力强拆切勿以暴制暴。首先,保持冷静、淡定的心态,政府征地程序、补偿不合理,切勿以激励的反映来直接与政府对抗,保持情绪上的冷静,心态上的淡定才能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其次,找准时机文明谈判。政府征地不会一开始就采取强制的措施,在此之前有很多时机可以跟政府就一些征地的问题平和的谈判,可以收集居民的意见,提出合理的要求和一些具体工作的实施看法,不仅仅考虑个人利益,同时需要考虑到集体的利益,争取谈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效果,实现双赢。

  最后,出现暴力拆迁,不要以暴制暴,这样的方式虽然简单粗暴能够一时发泄心中不满的情绪,但是产生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我们建议还是及时保留证据,视频、录音等证据保留,后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理性的方法处理。

  走法律途径维权

  面对暴力强拆可以拆分为两个问题:第一是暴力。不管是执法人员还是社会违法使用暴力,都是触犯法律规定,甚至构成犯罪。尽量避免与对方发生过激的行为,及时报警处理。

  第二是强拆。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权。例如政府不公开征地征地相关文件,我们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将正规合法的文件让被征地人都知道,清楚明白。另外被征收人针对政府做的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正规的法律流程来解决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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