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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宅基地拆迁价格补偿标准是什么?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哪个更合适?

2018-04-21 A- A+
 

  对于老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上,不少人有部分疑惑。究竟老宅基地的价格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地产开发商都是以什么标准来进行老宅基地价格补偿的?我们又该以什么作为标准来衡量呢?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宅基地拆迁需要单独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2、宅基地和房屋应当分别补偿

  【1】宅基地和房屋应分别补偿

  农民的宅基地在土地属性上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应当归村集体所有,之后由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而村民在所分配得来的宅基地上自建住房,这里住房的所有权就应当归于村民所有。

  在遇到农村房屋被征收时,有两种补偿。一是对宅基地的补偿,二是对房屋的补偿。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被征地的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就要给村民分配新的宅基地,否则应当将土地的补偿款归于被征地农民。而针对房屋的补偿,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的补偿款应当归村民所有。

  【2】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

  对宅基地补偿的标的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因此针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置换的形式,二是以货币的形式。置换补偿就是指,在规划的安置区内按照不同地价折换不同大小的面积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指,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照平米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接下来就是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这部分是对物品所有权的补偿,所以针对这部分的补偿方式就只能是货币补偿。其中包含被征收人所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物树木等,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所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

  【3】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注解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对于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应该如何选择才好呢?你要根据两种方式的优缺点进行对比,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号入座。

  首先来看看货币补偿:

  优势:货币补偿最大的好处在于快捷、纠纷少、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如果可以拿到充足的货币补偿,被拆迁户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对地段、朝向、面积等要求的房屋进行购买,不受任何限制;有能力的被拆迁人,也可用这笔钱进行创业、投资等,进行货币的再升值。

  劣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规定里涉及两个信息:一是拆迁补偿合同、二是情势变更。放到实践中来说就是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很可能会遇到拆迁方给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这就涉及合同欺诈问题;再者就是会遇到签字拿钱后,房价上涨的问题。如果拿了拆迁补偿后,房价突然上涨,被拆迁人此时再维权,困难会相当大。要选择货币补偿,需要被拆迁人有一定的理财和投资能力,且有较好的市场眼光。或者有创业决策的这一类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

  再来看看置换补偿:

  优势:置换补偿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有现成的安置房。理想的情况下,可以是几倍的比例安置,甚至还有一定的货币补助;还有,一般来说,产权调换房屋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所以选址房屋置换补偿是比较划算的;另一方面,如果被拆迁户的原来的房子地段比较好,交通很方便,要是可以选择原址还建,那还是很合适的,因为原址还建的房子毕竟是新房子,而且地段交通等优势也没有丧失。当然,这都是比较理想的情况。

  置换补偿的风险相对于货币补偿要多一些,主要有:(1)安置房房子质量不合格、地段不符、面积不符等,跟拆迁方签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好了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朝向。可是交房的时候,不是位置比原来的偏,就是房屋面积小了,或者是朝向变了。拆迁方不按照当初约定的协议补偿的可能性很大。(2)选择了产权调换,一旦房子被拆迁,这就意味着被拆迁户在一段时间内将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拆迁方会给被拆迁户一定数额的过渡费让被拆迁户自己租房住。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个过渡费够不够租房?租的房子够不够一家人居住?过渡费能否支撑到安置房建好?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考证的。综上,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各种因素都比较好,拆迁补偿价格理想或者自己资金不足,不足以另购房屋的这一类人,可选择房屋的置换补偿。那么,对于你来说,是选择货币补偿合适,还是选择置换补偿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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