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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这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宅基地在征收时将不予补偿!

2018-05-10 A- A+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表示,我国将大力发展农村城乡一体化建设,快速发展农村,所以将会实行新的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而这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宅基地在征收时将不予补偿!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中,农村闲置宅基地不会得到补偿:

  1、在农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的宅基地,并且房屋倒塌导致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者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处理,所以这些农民也将拿不到补偿!也就是说,在农村,长期没有人居住,打理,导致资源浪费的宅基地将会被无偿收回,不予以补偿。

  2、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农户因为上学,或者工作等,将户口迁走的情况,因为户口迁出,不属于本地户籍,所以农户也不再具备宅基地的使用权力,根据宅基地法,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并且不予以补偿。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户因户口迁出不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农户的,按照相关规定,直至房子自然倒塌,中间不可以维修,集体才有权利收回宅基地;当然针对新农村建设,农村统一规划或者实施国家建设工程需要拆迁,那么农户依然享有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将属于集体。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农户违规违法获取的宅基地,将不予以补偿。

  1、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一户多宅的情况,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同时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直接影响了其它居民的利益,所以多出来的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处理,并且不会给任何补偿。

  2、根据土地法,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只可以在同一集体里流转使用。,针对买卖协议,法律也是不认可的,所以在新农村建设,或者国家工程建设里,拆迁补偿中遇到违规买卖的宅基地,集体将会收回,不予以补偿。

  3、我们都知道,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的用途只限于满足建造住房的需求。如果农户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本身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所以违规改变宅基地用途,没有补偿。

  三、宅基地征收补偿,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情况不予以补偿

  宅基地征收中,自愿置换新农村房屋的农户,已经选择了新农村房屋补偿,所以就不会得到经济补偿。新农村建设,或者国家工程建设,必然会占用到部门农民的土地以及会拆除农民朋友的旧房屋,不过在占用土地和拆除旧房时,其补偿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类是直接给予经济补偿;第二类是置换新农村房屋,如果农民朋友选择置换新农村房屋,则不会发放经济补偿!

  另外,这几类宅基地将会被无偿回收:

  1、宅基地使用权的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一户多宅的家庭中多出来的宅基地;

  3、不属于本村人口购买的;

  4、归属问题还存在争议的;

  5、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建造的房屋。

  这2类宅基地是被迫拆除的,可以领取拆迁补贴的:

  1、村民申请到的宅基地,在2年以上的时间没有用于房屋建设,一直闲置,属于闲置宅基地;

  2、村里修建公路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导致房屋不得不被占,而且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赔偿协议。

  虽然每个地方的拆迁赔偿标准不统一,但是农民朋友还是不会吃亏的,一般都有十几万接近二十万左右,如果面积较大,再算上购房补贴和退地补助等,一家补偿40来万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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