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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占地,停下就完了吗?

2017-04-24 A- A+

  被河北宁晋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宁晋县2号重大工程的“换马店古镇”项目最近“火”了起来。

征地占地

征地占地

  这个仿古生态旅游项目,是2016年宁晋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拟占用土地500亩。被宁晋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宁晋县2号重大工程,由河北奥通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计划今年10月对外开放。

  然而,项目再好也不能违法。4月12日,在《法治周末》以《河北12亿古镇项目建在农地上》为题,报道了“换马店古镇”未批先建、“以流代征”的情况,立即引起了舆论关注。

  4月14日,光明网和人民网分别刊登题为《12亿古城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让谁汗颜》和《未批先建,“12亿古镇”矗进农地为哪般》的评论文章,直指该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在建设审批手续方面的违法行为,要求彻底追查责任,巩固“法治思维”。

  宁晋县也迅速作出了回应,称该项目已被当地土管部门封停,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法律人士提出了种种质疑:既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也没有准建的相关手续,项目是如何动工的?如今,涉及12亿的古镇项目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违法征地占地情况是否可以一停了之?

  光明网在《未批先建,“12亿古镇”矗进农地为哪般》的评论中列举了“换马店古镇”项目涉嫌违法的诸多细节。

  评论指出,“换马店古镇”项目审批程序违法。因为该项目并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征地占地、补偿安置后走招拍挂程序,而是直接以县政府名义批复80亩地,先期建设。

  另外,该项目征地占地方式涉嫌违法。因为该项目均是以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方式占用农地,且并未按照土地流转规定中,流转后的土地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要求,竟私自搞起了建设,改变了农地的性质与用途。且在“征地占地”时,涉嫌动用公权力对农民进行亲情绑架,有用强之嫌。

  光明网的评论还对马店古镇项目分期建设的目的提出了“合理怀疑”。

  评论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凡涉及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普通耕地35公顷以上,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换马店古镇”实际占用农地500多亩,县政府先期报批80亩,然后逐年报批,也有将大项目拆零以求获批的嫌疑。

  评论指出,“今年1月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已经强调,在耕地问题上要坚持严保严管。其中包括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补充耕地质量不到位的问题等,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人民网评论文章《12亿古城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让谁汗颜》更进一步指出:各级政府在面对着改革发展紧迫性,应反思该如何巩固“法治思维”。

  评论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改革的攻坚期,为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各地各级政府面临着转型发展的紧迫、急切需求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但发展是改革的最大红利,也是老百姓的最大实惠,不能以发展之名越规矩,违法律,最终会影响到人民的利益。即便是开拓性、前瞻性的政策举措,也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

  文章强调“法有禁止不可为”,“各级政府谋发展要依规依法,首要的是不能‘知法犯法’,这是红线,也是底线”。

  不能“装糊涂” 更不能“真糊涂”

  记者注意到,在相关报道中,宁晋县领导班子,一致将换马店古镇项目作为全县“一星、三区、五彩宁晋”战略发展规划中的重中之重(“一星”即换马店古镇),并在多次会上高调提及。

  2016年10月,在宁晋县召开的换马店古镇规划设计、393精品路段绿化亮化设计研讨会上,时任宁晋县委书记张西军指出:“换马店古镇是宁晋县发展第三产业的一项重点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的重点项目。”他认为,古镇的建成将结束宁晋县没有旅游景点的历史,为全县发展增活力。

  会上,宁晋县县长李小平还进一步要求,将换马店古镇建设成为宁晋“传承文化根脉、推动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重要突破口”,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建成。

  2016年12月,在宁晋县召开的换马店古镇文化建设研讨会上,宁晋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风杰,重申换马店古镇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求要努力把古镇项目建设打造成为宁晋县新亮点。[!--empirenews.page--]

  然而,宁晋县对于换马店古镇项目的高度关注,恰与开工建设后既无土地手续也无相关准建手续的事实形成巨大反差。

  难以想象在县领导“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古镇建设还能开展得如火如荼。“如果古城已建是‘生米煮成熟饭’,那么未批先建的事实不难确定。”人民网评论提出质疑。

  然而,面对这些问题,一方面,相关负责人以“大概有”或含糊不清的回答应对记者的质疑;一方面,以河北奥通旅游有限公司私自违法私自开工建设为由,并以“立案调查”、责令封停作为回应。

  “作为政府公职人员,面对发展的压力,不能‘装糊涂’,更不能‘真糊涂’。”人民网评论称。

  征地占地 岂能一停了之

  据中新网4月13日消息,针对宁晋县换马店镇一企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00亩建仿古新城一事,宁晋县委宣传部13日晚间通报称:

  “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宁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换马店古镇项目由河北奥通旅游有限公司建设,是2016年宁晋县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在换马店镇曹伍疃一村。项目拟占用土地500亩,占用地块为允许建设区和一般农田,并非基本农田。2016年9月21日,该项目备案立项(证号:宁发改投资备字[2016]51号),分期建设该项目。

  2016年10月,河北奥通旅游有限公司未经当地政府批准,擅自在允许建设区开工建设,征地占地24亩。同年12月15日,宁晋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12月29日,宁晋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施工建设,并对该企业罚款32.28万元。2017年3月27日,该企业又擅自进行开工建设。

  目前,项目已被当地土管部门封停,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施工建设。

  对此,专家认为,任何形式、名义上的招商引资都不能僭越法律,越是政府招商的项目,越要做遵守法律法规的典范,这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

  从宁晋县政府的回应来看,有些含糊其辞、避重就轻,把政府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什么叫“允许建设区”?这个允许建设区有多少面积?又是允许谁来建?记者在采访中,国土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土地尚未变性,依然是农业用地,又何来“允许建设区”?

  既然是县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在动工前不可能不向政府打招呼,“如此显眼的位置,这般高调的宣传”,如果政府不允许一天也干不下去。姑且相信土地管理部门“10月份开始施工,12月29日责令停工”的查处,但3月27日记者去采访,恰在这一天换马店古镇项目又”擅自施工”了,被记者抓个正着,这种说法显然是在自欺欺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就构成数量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分还应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由此可见,项目停下来,违法征地占地并没有结束,依法应当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专家认为,在这个事件上,征地占地企业也是受害者,政府没有一分土地指标,便引进一个征地占地500多亩的项目,本身就具有欺骗性。

                   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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