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但是社会经济生产秩序也是该罪保护的法益之一,因此,即使财产损失数额没有达到追诉立案的标准,但是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也是能够构成 ,例如破坏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因此,我们不论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冷静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能不顾一切,意气用事。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
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