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权案例 > 刑事案件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琴溪镇琴溪村董全龙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案情简介

安徽省泾县农民董全龙于2014年3月26日,以政府征地补偿款存在争议为由,组织、召集本村民组20多名村民前往琴溪镇205国道泾南段02标段工地,通过堵路方式阻止正在作业的施工队浇筑立交桥墩,最终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后被公诉机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公诉到法院。后经过王焕申律师的代理,泾县法院于2015年12月29日宣判对董全龙免予刑事处罚。

证据
文书
判决
其他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