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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承包经营权证未必不具有承包经营权,其他承包一般要缴纳承包费,且收回土地要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

农权律师办案笔记(四十五)

2018-01-23农权律师事务所 A- A+

  编者按:秦皇岛抚宁县大李官营村部分村民因新增人口,该村村委会于2010年与该部分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机动地承包给村民,但一直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7年该土地涉及拆迁,村委会要求收回该土地。

  1、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代表不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要存在实际的承包关系就不能否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不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当然这种法院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2、如果集体土地属于其他的承包性质,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由双方协商。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3、村委会收回到期的承包地,必须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并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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