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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进小区,住户要有说“不”的权利

2020-11-11光明网 A- A+

  据媒体报道,北京已有20余社区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还有更多社区在推动人脸识别系统的落地。人脸信息存在哪?会流向哪?是否存在泄露风险?有不少市民对这项技术在社区的应用表示担忧。

  市民的担忧是合理的。从现实中看,不论是推进人脸识别的社区还是相关技术公司,都是一副“管杀不管埋”的放任态度,只宣讲人脸识别的便利、加强管理的必要,却说不清楚数据如何保存、处理。

  比如报道里某款APP《服务协议》公然显示,服务停止后,XX科技“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删除您的数据”,同时“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可以删除”而不是“必须删除”,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这款APP只要使用一次,你的信息就要被永久“掠走”。

  其实,即便服务协议不这么赤裸裸,人们也很难监督这些信息会被如何处理。如何防止信息被倒卖?保管不当造成泄露,谁来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律师表示,目前立法层面对人脸等敏感个人信息没有强制性标准。

  这就造成风险收益的极度不对称,所谓收益顶多就是不用带门禁卡、看起来高科技,而潜在风险却无穷大。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终生受害。而人脸识别技术仍在快速发展中。今天被泄露的人脸信息,明天不知道会被违法犯罪分子用来干什么坏事。

  在人脸识别技术的推广中,我们社会必须要充分汲取骚扰电话泛滥的教训。前些年,因为法律保护不到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遭大规模泄露,且在地下市场形成了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后来有关部门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着手严厉打击,但屡次治理都难见成效。这就是因为信息泄露一旦过于普遍,就会覆水难收。人脸识别技术绝不可以重蹈这一覆辙。

  需要看到的是,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问题开始着手应对了。

  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公布的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要求,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保障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

  这一做法值得更多地方借鉴,给业主、住户说“不”的权利。不得强制让渡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是必要的一步,却还远远不够。给业主说“不”的权利,可以保护那些对隐私安全比较敏感的人,还有很多人稀里糊涂就把重要的个人信息交给了陌生人,对此也要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其实,从技术伦理的角度出发,应该原则上禁止人脸识别技术进小区。因为这个场景使用人脸识别,完全是得不偿失的“高射炮打蚊子”,而且真的便捷吗,似乎也没有。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必须符合必要性、合法性、正当性三原则,同时要征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也就是说,小区要想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必须先提出强有力的主张,而不是随随便便就推出来要求住户配合。鉴于人脸识别这项技术的敏感性,要求它远离小区进出这类场景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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