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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频现敲诈勒索罪

2017-04-21 A- A+

  所谓的讨债人以及讨债公司的骨干,很多是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人,有的恶名在外,有的劣迹斑斑,有的凶狠狡诈,他们做事不择手段,没有底线,一言不合就开打,不达目的不罢休。

敲诈勒索

  最近几年,因为借贷引发的矛盾,迅速攻陷民事法官的案头,其中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以往。而现在,它们又开始向刑事法官的案头进发,其中比较常见的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陈二等人开了家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放贷和讨债,李三、王四、仇五、颜六、颜七等人都是公司的员工。

  2015年10月,吴某到公司商谈1.3万元借款本息的归还问题。第二天,陈二发现自己丢了钱,二千多块就这么不见了,找了一气、问了一圈,他开始怀疑是吴某在公司偷走了他的钱。

  为此,陈二打了一个电话给吴某,问:昨天有没有在公司拿走什么东西。吴某张口就回道:我没拿你的钱。陈二心想:我还没谈到丢钱的事,吴某就开始狡辩,这钱肯定就是他偷的。

  陈二非常愤怒,丢了钱不说,还害得他糊乱猜疑了身边的几个弟兄,搞得大家都不开心,这笔帐,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算算。

  多年的江湖经验告诉陈二,吴某绝不会轻易承认偷钱的事情。于是他立即让人在丢钱的地方装上一台监控摄像头,并打电话叫来吴某。

  吴某一进门,陈二立即质问:竟敢偷到我的头上来。吴某连连否认。陈二冷笑着指了指探头:这东西都拍下来了,你还想抵赖?吴某顿时泄了气,承认自己“拿”了二千多块钱。

  既然认了,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打,打服为止,先是几个大嘴巴子,再是一通乱拳乱脚,吴某连声讨饶。

  打了一阵,陈二的恶气也才刚刚出一小半,吴某的父亲赶到了现场。陈二趁势拿起电话作出报警的样子,声称要让吴某吃一阵子牢饭。

  吴父赶紧阻止,使劲赔礼道歉,说了一大堆好话,陈二这才放下电话。他说:偷钱的事,私了也行,拿5万块来。

  装摄像头、一通打骂和作报警状,这些都是前戏,要这5万块才是主题。面对强势的陈二,吴父和吴某根本无力抗拒,只能在“价钱”上讨价还价。最终他们答应给25000元。吴父一时也找不到这么多钱啊,他们只能向公司里的人借。扣除吴某欠款本息,这一次陈二等人“敲”到手13000余元。

  这就是典型敲诈勒索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上对此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照这个定义,陈二等人的行径丝毫不差,完美契合。

  所以,高邮法院对他们作出一审判决:

  陈二获刑三个月。

  李三获刑六个年。

  王四获刑两个月。

  仇五获刑三个月。

  颜六获刑三个月。

  颜七获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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