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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违反规定征收占地,请向土地部门申请处理

2019-10-12 A- A+

       阅读推荐:2018年1月2日,国土资源部科长姜大明签定第79号国土资源部令,公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北京农权律师为您提炼出了这份规定的亮点內容和具体规定:
       一、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定义进行了界定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就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权力和程序流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状况开展监督管理,并对违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规定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责权限和执法措施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具备开展调查、行政处罚、行政部门解决、明确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等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机构能够采用查看材料、询问当事人、勘察照相录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汇报上级领导或是告之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审核或是登记、谈话、明确提出监督管理提议等对策。
       三、规定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理应遵照的基本原则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理应遵照依规、标准、严苛、公平、文明行为的标准。


 

       四、增加对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管,明确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
       国土资源主管机构根据工作的需要,能够委托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队伍履行执法监督职权,在规章制度方面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队伍的法律地位。
       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专业知识、取得国土资源执法证件等。 
       亮证执法是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规范了执法证件发放、审验、注销、收回和撤销等各环节。 
       五、全面实施综合执法公示公告规章制度和重特大稽查决策法纪审批规章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创建综合执法公示公告服务平台,公布本单位查办的法律规定、所管范围、步骤、将救济方法,及其执法证件信息内容、行政许可决策和行政部门处分决定、公布挂牌督办案子事件处理等信息内容。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內容、材料、程序流程等基本规章制度架构。
       六、对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对策消除违反规定做出明确规定
       对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制止无效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机构理应及时汇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国土资源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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