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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重大调整,不允许这些农民翻建房屋了!

2020-02-21 A- A+

  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很大,一户一宅的全面贯彻实施,使得农村住房管理严格化了,也也使得农村住房建设规范化了。目前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的一大规定就是,未经相关审核批复,不得随意翻建房屋。在以下这些情况下,不允许农民翻建房屋了,否则会予以回收或拆除。

  一、未经审核私自选址翻建的。

  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规定,建房只能在原宅基地范围内实施,选址另建书需提交宅基地地申请,经相关审核批复后才可动工,否则是不被允许的。

  二、未经审核私自增加面积的。

  国家对宅基地占地面积有相关的规定,各地区会根据当地地形予以适当调整。农民在翻建房屋时,未经过相关审批,私自增加占地面积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三、未经审核私自增盖楼层的。

  目前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定,对农村房屋的高度有相关的规定,超出相关规定要求的,需经过相关的审批,审批通过后还需联系专业的施工队伍,否则也是不允许的。

  四、无宅基地相关使用权限的。

  一些农民举家外迁,户口也迁出本村集体,这就不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了,也就没有了宅基地的相关使用权限,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翻建房屋的。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后,存在以上四种情况的农民不允许翻建房屋了。当然了符合宅基地申请程序的、符合建房审批管理的、符合危房改造要求的、以及其他一些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还是可以翻建房屋的。毕竟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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