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城镇化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动下,除了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是在不断提高。根据之前的一份《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显示,预计到203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会达到了65.5%,还将有近0.8亿的农村人进入城市。
同时,农村就业人员占比自然也会进一步地下滑到20%左右,当农村居民继续涌入城市之后,农村闲置土地就成为了楼市的新目标。
大家都知道我国楼市的问题,本质上就是供需的问题,大城市人口大量涌入,但是土地面积有限从而导致供不应求,深圳更是因为人口涌入太多超过了城市能够容乃极限,不断的提高落户标准。
相反,一些四五线城市以及农村土地便宜面积广阔,但是人口却是在不断流出,从而也就导致了楼市的供大于求。那么,当城市趋向饱和,农村却有大量闲置土地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今年以来,关于如何盘活农村的闲置土地问题,我国出台了两个楼市新规。第一个新规是在2021年2月21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在这份意见中提到,将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简单点来说,就是未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入市方面与其他国有土地享有同等的入市权益,也就是说这类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进行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变现。
当然,农村土地所有集体用地往往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村成员同意才行。同时,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不能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只能进行租赁,也就是房子只能租不能卖。其次,只能是存量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入市,后增加的集体用地是不可以的哦。
因此,对于拥有这类土地所有权的农民,未来或将会有多一笔钱到账。但是,因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同,一些三四五线城市,这样的租赁收入不会太高。
第二个新规其实是在去年年底左右发布的,当时官方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这份乡村振兴的意见指出,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要不断加强,为乡村振兴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各省市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所辖市和县制定差异化标准,整体上使土地出让收入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达到50%以上。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为65096亿,2019年土地出让收入7.8万亿,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输入84142亿元,可以看到数据是在逐年增长的。
在这样逐年增长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50%的农村振兴支出目标下,未来农村居民的钱袋子可能又要有一笔钱到账了。
本身我国对于农村的各种补贴就不少,如今再有两笔收入即将入账,曾经的农村已经不是大家想象中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