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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了村民征地补偿款 仅一念之差

2017-04-20 A- A+

  “我不该挪用生产队的特高压工程土地补偿款,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后悔莫及啊,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这是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永丰村党支部原书记金永其,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痛哭流涕、极度忏悔的一幕。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故事要从2012年2月说起,当时特高压电力工程须从永丰村经过,工程建设中需征用该村鱼龙湾生产队土地0.59亩,以作为特高压铁塔塔基用地,征地补偿款为1.78万元。

  当该笔款项到达村财务账上时,金永其恰好自己家里办事,需要用钱,款子又到得早了点,当时他和生产队的村民说是可能要到年底才到账,现在有了个时间差……经过思想斗争,最后他决定先借用一下,以后补上。于是金永其借用自己也是该生产队一员的身份之便,从村财务上审批并签字领取了这笔钱。

  “造铁塔用的那块地的补偿款,啥时候能发给我们?这是村民大伙儿舍了子孙地的钱,你一定要给我们的。”第二年,鱼龙湾生产队村民在久久未等到这笔土地补偿款后,纷纷向生产队队长金建平索要。经过多方打听,金建平好不容易才知道这笔钱已被金永其私自领取。碍于村书记的面子,他一直不敢当面讨要,而金永其又由于自身经济原因,一直没有主动把钱拿出来。事情一拖再拖,矛盾越积越大,终于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以致多次反映举报。

  接到村民反映,镇纪委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查看镇、村财务凭证、核对票据、走访村民,经多方调查取证后,金永其挪用村民征地补偿款的违纪问题被查实,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民们也终于拿到了这1.78万元的征地补偿款。

  “金永其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但随着环境、地位的变化,他的心态也已悄然变化,在他看来,村干部收入低,暂时挪用一下村民的补偿款,钱也不多,不算违法行为,侥幸心理最终触犯了法纪底线,其教训是深刻的,同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已刻不容缓。”该镇纪委书记俞晴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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