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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利仅仅法定化 是远远不够的

2017-01-05 A- A+

   中国处在社会转型的时代,时代的主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最需要权利的保障。

  农民权利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问题,社会各界共同呼吁农民应该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公民待遇,国家不断地出台保障和改善农民权利的法律和政策。毫无疑问,在法律文本上,农民享有的权利正在增加,尽管步伐缓慢。但是,农民权利决不只是权利法定化就能实现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法律早已赋予农民的权利,有多少能够真正实现了呢?某些基层组织的人员随意侮辱打骂农民,某些单位随意将农民的土地占有不支付一分钱,如此等等。这些行为属于严重侵害农民权利的行为,法律文本上写的再清楚不过了。因此,农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必须同时抓两手,一手是农民权利的法律确认或者叫法定化;另一手是已经法定化的权利如何真正维护好实现好。用通常的说法其实就是有法可依和遵守法律。平常人们所说的“奉公守法”主要的含义是消极被动的不违法,即法律规定不允许做的不得为之;但实际上这只是守法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就是为实现我们的权利而斗争。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农民面对严重的权利被侵害的局面,积极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应该成为守法的主要方面。

  法定化农民权利的维护和实现,当然有赖于各方面的努力和配合,尤其是国家的支持和帮助。但严峻的现实却昭示我们,这是靠不住的。因为某些最严重的侵权恰恰是基层政府所为;而当我们的权利需要救济时,基层的司法机关也往往因为农民朋友缺乏维权的知识、方法和技巧,无奈或者故意的远离公正。怎么办?只能依靠我们自己,我们应该懂得一些维权的基本知识,学会一些维权的方法和技巧,知道如何自己或者借助其他方面的力量,来用足用好法律,使我们的权利最大限度的得到保护。

  我们农民法律服务中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定农民权利的实现,积累了许多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这本小册子,就是这些经验教训的结晶。手册尽量使用农民通俗易懂的语言,有些用词难免不合知识分子的口味儿,但任何语言如果不能让广大的公民所接受,那只能是书斋里的小摆设而已。

  通过阅读维权实例,农民朋友可以增加为农民权利而斗争的信心;品味维权方法和技巧,可以开阔一下思路,得到一些启发;了解几种农村常见的重要案件类型的简单介绍,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和概念。读完此书,能够对农民权利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对于自己的权利一旦受到侵害,知道如何应对,起码知道怎样走出第一步。这就是写作此书的目的。

  当然,农民读者可能感觉还不解渴,很多困惑没有解开,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农民权利的宣传方面实在负债太多,怎能是一本小册子所能偿还?何况,农民权利的实现决不是靠宣传和指导所能解决的。如同粮食的丰收只能通过辛勤的劳动一样,农民权利的实现,也必须依靠亲身的斗争实践,而且是全体农民的共同实践,才能取得好的结果。只要我们勇于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我们就可以在斗争中开阔眼界,不断的掌握知识和技巧,最终取得胜利。

  100多年前,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名著《为权利而斗争》中向人们发出了“为权利而斗争不但是对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义务”的呼喊,如果在自己的权利受到故意的侵害时不去斗争,那么,损害的实际上不仅仅是自己的权利,而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一寸土地被故意侵害的后果,不能用一寸土地的经济价值来衡量。只要我们感觉到了痛苦(实际是法感情受到了伤害),我们就完全有必要通过维权斗争消除痛苦。这些肺腑之言在今天的的中国,简直完全适用。请记住上述以及下面的真理之言:

  “必须用你头上汗水结晶换取你的面包”,与此命题同样富于真理性的还有另一命题,即“你必须到斗争中去寻找你的权利”,权利从它放弃准备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下面这位诗人的箴言对法也恰如其分。

  这无疑是智慧的最后结论:

  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作者:王焕申,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写于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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