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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真凶落网

李久明案非法取证


  8月17日晚上,季桂峰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 知情人士”的男子打来的匿名电话。在电话中,这名男子称:唐山市公安局接 到了一份从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发来的协查通报。通报上说,羁押在瓯海区 看守所的一名叫蔡新武的犯人供认,2002年7月12日凌晨,发生在冀东监狱 家属院某楼栋三楼一住宅的盗窃、杀人案是他所为,请予以査证。说完,电话 就挂断了。

  从天而降的喜讯让季桂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老李的案子出现了转机!” 他马上打电话给王树洲律师。与激动万分的季桂峰不同,王律师听到这个消息 后却表现得相当谨慎:“一定要先查明消息的真实性。”于是,他们把电话回拨 过去,希望获得更多的信息,但却一直没人接听,后来才发现,这是一个公用 电话。

  虽然情况尚不明朗,但对此时的季桂峰和王树洲律师来说,任何一点线索 也不能放过。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起程奔赴温州取证,核査消息真伪。

  当时正值台风艾丽登陆温州,季桂峰和王律师冒着狂风暴雨奔走于温州市 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瓯海分局之间。费尽周折,他们终于了解到,事情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蔡新武,男,1977年出生,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人。现年27岁的他却 已先后“四进宫”。从1993年6月至今,除去短短的52天外,蔡新武的人生 均是在看守所或监狱中度过的。更富有戏剧性的是,他1993年和1998年两次 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后,均是在李久明任职的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服刑。这对 “熟人”之间还有一点巧合,就是身高和体态颇为相似,都在1米70左右,都 略微偏瘦。而这一次,他俩的人生因为一起凶杀案再一次出现交集。

  2004年1月6日,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收押了涉嫌抢劫、强奸、杀人的 犯罪嫌疑人蔡新武。在侦査人员的审讯下,蔡新武很快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 并非常痛快地供认了犯罪过程。经査证,蔡新武供述的作案细节与侦査人员已 经掌握的相关案件情况完全吻合。于是,案件迅速进入到起诉、审判等常规环 节。

  6月初,在等待法院判决期间的某一天,看着电视上播放的警匪片,蔡新 武喜好夸夸其谈、经常吹牛的本性又显露出来,他撇撇嘴不屑地说:“这人也 太笨了!我过去收拾一个男人的时候,几拳就把他打趴下了。然后从三楼光着 脚丫子跳下来跑了。”狱侦干警听说后,想到蔡新武正是在辽宁服刑期间吹牛 暴露了其在温州作案的犯罪事实而被押解回温州的,所以,他们非常重视该消 息。果然,经过耐心细致地讯问、教育和感化,蔡新武供认:2002年7月11日, 第二次从冀东监狱刑满获释不久的他,为了迎接当天出狱的“狱友”,重回监 狱附近。但因身无分文,当天晚上,已是惯盗的他进入监狱家属院一居民家中 行窃,没想到只偷着一把匕首而没偷到一分钱。蔡新武不甘心空手而归,凌晨 时分,他又潜入家属院另一栋楼三楼的一处居民家中,正欲行窃时,不料被主 人发现,双方发生了激烈搏斗。后来,他用匕首将二人刺成重伤后跳下阳台 逃跑。

  听完瓯海公安分局相关办案人员的介绍后,王树洲律师心里基本有了谱, 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立刻托朋友搭乘飞机把李久明的卷宗从石家庄送到 温州来。在关押蔡新武的看守所,一位周姓副所长仔细翻阅了李久明的案卷资 料后只说了一句:“蔡新武的供述与卷中记载的情况基本一致。”虽然他并未直 言蔡新武就是唐山凶杀案的真凶,但这个简明扼要的“基本一致”的判断对王 律师和季桂峰来说已经足够了。至此,一直悬在他俩心头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 了地。

  然而,王律师和季桂峰又同时获知了一系列让他们瞬间从喜悦的巅峰坠 入焦虑的谷底的消息——其实,早在两个多月前的6月8日,瓯海公安分局就 已经将协査通报发给了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请求唐山公安方面协助核查 此案。6月10日,南堡公安分局的两名干警曾南下温州,对蔡新武进行了提 审。可结果却是两人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之后,唐山市公、检、法三方组 成的一个调查组再次悄然奔赴温州,分别进入温州的公、检、法系统,提阅蔡 新武的案卷材料。但是,由于蔡新武是在临近法院宣判的最后时刻才供述出其 2002年7月12日在河北省冀东监狱家属院盗窃、杀人的犯罪事实,因此,无 论是在温州市检察院的公诉材料中,还是在温州市中级法院掌握的卷宗中,都 没有关于蔡新武在冀东监狱家属院作案的任何记录。一无所获的调査组浅尝而 止,匆匆返回唐山。关于蔡新武究竟是不是两年前发生在冀东监狱家属院内那 起凶杀案的凶手的调査也戛然而止,再也没有了下文。其实,只要调査组拨开 那些表浅的书面材料再深入探究一下,就会发现:无论是从蔡新武的作案特点、 还是从他本人的供述情况以及他因多次在冀东监狱服刑故对周围环境比较熟悉 的背景来分析,对冀东监狱两年前的那起凶杀案,与李久明相比,蔡新武无 疑具有更大的犯罪嫌疑。

  然而,蔡新武在温州所犯下的抢劫、强奸、杀人案的诉讼程序并没有因为 唐山方面不了了之的调査而停下脚步。7月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处蔡新武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蔡新武表示认罪伏法,没有上诉。现 在,该案已进入死刑复核阶段。

  王树洲律师和季桂峰现在已无暇再去思索唐山市有关领导部门为什么没有 第一时间告知他们有蔡新武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无论情况如何,至少应 当知会一声;又为什么迟迟未将任何査证结果反馈给温州方面——无论属实与 否,至少应当给个说法。难道在获知真凶落网、真相大白后,骑虎难下的他们 担心自己的非法侦查行为暴露于众,害怕承担错案责任并导致事业、前途受到 牵连,于是干脆将错就错,掩盖事实,封锁消息,试图将这个“天大的秘密” 瞒一时算一时,最好能拖到蔡新武被处以极刑,也就一切好办了?真的是这样 吗?王律师和季桂峰想不明白、更不敢想明白。他们只知道,一旦浙江省高院 核准了蔡新武的死刑判决,那么他就随时有可能被执行死刑,而这意味着两年 前发生在冀东监狱家属院的那起凶杀案的真相将可能永远石沉大海,现在还被 无情地关押在牢房里的李久明将更难昭雪翻案!时间不等人,他们必须立即采

  取应对措施。

  8月29日,季桂峰飞赴北京。他拿着连夜赶写出来的案情材料找到全国 政协常委、著名法学家夏家骏教授。得知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后, 夏老气愤得拍案而起,当即决定上书中央主管政法工作的有关领导汇报此事。 之后,夏老还亲赴石家庄,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直陈李久明的冤情。

  8月30日,王树洲律师将经调查了解的全部情况整理成《情况反映》,紧 急寄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对蔡新武“枪下留人”,进一步提审蔡新武, 以对2002年7月12日发生在河北省冀东监狱家属院的盗窃、杀人案进行彻底 审査。

  9月13 0,中央领导把夏家骏教授递交的材料转给河北省省委书记,并 作出批示:严査此案,不要冤枉好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 任。至此,李久明一案终于迎来了转机——如此惊险戏剧、得之不易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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