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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日)

  一九六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的农村形势,总结了各地整风整社试点经验,讨论了进一步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和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的问题。讨论的结果纪要如下∶

  一

  (一)农村总的形势是大好的形势,这种估计,经过两个多月来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的结果,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合乎实际的。这个期间整风整社试点和排队摸底的情况证明,农村中约百分之八十的县、社、队是好的,或者基本上是好的;只有约百分之二十的县、社、队存在着性质不同和程度不同的严重问题,可以说,这是形势不好的或者大不好的地区。情况也证明,就全国农村范围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或者基本上是好的;只有近百分之七是犯有严重错误的或者是有比较严重错误的;其中真正属于五类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约为百分之三。 即使百分之二十左右的问题严重、形势不好的或者大不好的地区,只要情况明、决心大、办法对,经过彻底整顿,也可以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把局势从根本上扭转过来。河南信阳地区的经验,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二)所有农村的人民公社和生产队,无论三类社队或者一类、二类社队,都必须在安排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同时,以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为纲,进行整风整社。 在整风整社的时候,必须对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三类社队中,也会有一些好的或者基本上是好的生产队、生产小队;一 二类社队中,也可能有一些属于三类性质的生产队、生产小队。同时,社队的干部里也可能夹杂一些不同的成员∶在被坏人把持的组织中。也会有好人;在好干部领导的组织,中,也可能有某些坏人。整顿中切忌简单化。 在整风整社运动中,要彻底检查和纠正"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生产风、特殊化作风、强迫命令风,要彻底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必须彻底清算平调账,坚决退赔。退了东西,赔了钱,还必须向群众作检讨。 通过整风整社运动,要进一步调整农村中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纯洁干部队伍,纯洁党的组织,健全党的生活,加强党组织的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水平,整顿干部作风,调整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在农村中形成一个广大群众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争取一九六一年的农业丰收。

  (三)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大鸣大放,依靠群众,把整风整社运动搞深搞透,反对"走过场"。 在整风整社会议上,特别是县的几级干部会议上,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解除干部和群众的顾虑。尽力使他们敢干说出心里的话。对于他们的意见要细心倾听,即使有些意见是错误的甚至是极端错误的,也要心平气和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加以澄清,而不要扣帽子。并且要切实注意保护少数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允许他们保留意见。 群众和干部可以用书信或者其他形式,直接向各级领导机关直至中央,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扣留、追查人民来信或者对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人进行打击报复,都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

  (四)首先应该集中力量整顿三类社队。三类社队的领导权,大致有三种情况∶有一部分是被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篡夺了的,首要的一着是把领导权夺取回来。这是一场尖锐的阶级斗争,实际是再来一次革命,不仅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补课,还有肃清封建残余的民主革命的补课。有一部分是被死官僚主义分子,即不顾党的政策、不顾群众死活、做了不少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坏事、一意孤行、屡教不改的分子,占据了领导岗位的,也要首先把他们撤下来。还有一部分是主要干部软弱无能、思想糊涂、不能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以致各项工作长期落后、问题成堆、"五风"严重的,也应该首先把他们调离主要领导岗位。 三类社队的整顿,主要依靠上面派去的工作团,经过深入群众,扎根串连,挑选一批真正贫农下中农的积极分子,同时吸收原有组织中好的和比较好的干部参加,组成贫农下中农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主持整风整社,并且临时代行社队管理委员会的职权,领导生产,安排生活。 一类、二类社队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五风"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整顿。整风整社试点的经验证明,即使问题比较多的社队,只要经过认真整顿,也就会很快地出现欣欣向荣的、群众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湖北沔阳县通海口公社以及其他许多地方整风整社的经验,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一类和二类社队的整顿,主要依靠原有组织力量,上面也必须派强的工作团去帮助,加强领导。一 二类社队在整风整社期间,也要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动群众,帮助干部整风和整社。 通过这次整风整社,所有的社队都要认真实行一切权力归社员代表会,建立和健全社队各级的经常的民主管理制度。

  (五)我们同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矛盾,性质是敌我矛盾,应该按照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对待。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非搬掉不可,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还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我们同死官僚主义分子的矛盾,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但是,也必须严肃处理。死官僚主义分子被撤离原来的领导岗位以后,对于他们应该着重教育改造;凡是愿意改正错误的,应该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改正错误。 对于那些违背中央方针政策、犯有一般错误的干部,错误的责任属于上级领导机关的,上级领导机关应该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承担起来; 错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应该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承担起来。对于这类干部,上级机关要帮助他们主动地检讨下楼,同群众一起彻底地揭发、批判和纠正"五风"的错误,一般不给处分。 对于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经过严格甄别以后,必须坚决清洗,有多少清洗多少。除此以外,干部的处分面不宜过宽,包括撤换死官僚主义分子在内。一般应该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五以下。 处分干部和清洗坏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党和政府规定的手续,慎重办理。凡是在一个大的运动中间,需要大批撤换和大批处分干部的时候,事先必须经过中央和中央局的批准。今后提拔和处分干部,凡是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一律无效。

  (六)整风整社一定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首先选择问题严重的三类社队,作为整风整社试点。试点是领导取得经验和训练干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步骤,必须办好。试点的同时,要注意面的控制。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分批展开。 有些地方,春耕季节开始较早,在春耕以前不能全部搞完的,可以有计划地让一部分一二类社队经过初步整顿,算清平调账,实行退赔,调整自留地,搞好“三包”、“四固定”,转入春耕生产,然后利用农事间隙,彻底整顿。 鉴于阶级敌人是不甘心灭亡的,他们总要千方百计地钻进来进行破坏,企图复辟,我们应该加以警惕,经常认真地检查我们的队伍;又鉴于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和习惯势力还会长期存在,对于干部如果不经常加以教育整顿,有些人的思想意识就可能发生变化,甚至逐步蜕化变质;同时,又鉴于我们的干部是要通过实践来学习、提高的,而整风又是我们总结工作经验、教育自己的最好方法;因此,农村整风要一年整一次。必须认识到,农村的思想建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是长期的。

  (七)县和县以上各级各部门,也必须彻底整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生产风,在不少地方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有些部门的领导干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强迫命令风和特殊化作风。县级领导机关是个关键,一定要召开有社队干部和社员代表参加的会议,来帮助县级领导机关彻底整风。只有这些上级机关特别是县级机关,认真地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作风,才能更有力地推动整风整社运动和巩固整风整社的成果。 县和县以上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地学习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严格检查自己的工作,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访问群众,甘当群众的小学生,以便全面总结经验,有效地克服自己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分散主义。 各级干部经过这次整风整社,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更好地实行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领导方法,端正作风,改进工作,使我们的建设事业更好地胜利前进。

  二

  (一)社队各级和县以上各级各部门的平调账,都必须认真清理,坚决退赔。谁平调的谁退赔,从哪里平调的退赔给哪里。用退赔来巩固以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用退赔来教育干部,教育群众,使大家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关于不能剥夺农民的原则,真正懂得社会主义的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

  (二)清算平调账和退赔兑现,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政策规定交给群众。账怎样算?什么算,什么不算?该算多少? 怎样退赔?以及一切其他有关退赔的事项,,都要经过贫农下中农委员会或者社员代表会议充分讨论。凡是多数群众认为应该退赔的,就必须退赔。 注意防止某些富裕中农和其他不良分子从中操纵,混水摸鱼。

  (三)要强调退赔实物。原物还在的,一定要退还原物,并且给以使用期间应得的报酬。原物损坏了的,修理好了退还,并且给以适当的补贴。原物已经丢失或者消耗了、无法退回的,可以用等价的其他实物抵偿,例如∶平调生产队的牛马车辆,已经死了、坏了,应该用现有的牛马车辆来抵偿;拆了社员的房屋,应该把社队的办公室或者其他适宜社员居住的公共房屋来抵偿。甚至可以用县社招待所、办公室的窗帘、抬布、被褥、桌椅板凳和其他生活用具,来抵偿退赔账。总之,不许留下可以退赔的实物,赔一笔现金了事。

  (四)可以退赔的实物退光以后,仍然还不清的平调账,再用现金赔补。动用现金的次序必须是,首先动用社队自有的资金(但是,不能把一九六O年分配用款和一九六一年生产费用基金拿来退赔);动用县和企业、事业单位小公自有的资金;不足时,由省、市、自治区统筹,功用归省、市、自治区支配的账外自筹资金解决;再有不足,由国家补助。不能首先向国家要钱。 国家准备补助二十五亿元,列入财政支出,基本按农村人口分给各省、市、自治区,用于退赔,严格禁止挪作他用。各级各部门都不得从银行贷款来退赔平调账。

  (五)社队大小集体和社员个人欠国家的到期贷款、预购定金、赊销欠款和挪用国家的物资等等,是应该归还国家的,但是,要在这次清理平调账和退赔兑现以后,另行处理。

  (六)一九六O年的分配,必须经过群众讨论,落实兑现;人民公社化以来的分配账,也要清理。干部贪污的,必须坚决退赔,一时还不起的,可以分期退还,但是必须还清。部分社员和干部超支的,也应该如数算清,一时还不起的,可以分期还。

  三

  (一)粮食价格应该提,只提统购价格,不提统销价格。提高粮价和退赔平调帐都要办,但是,为了减少货币投放和市场压力,可以都分做两步走。在提高粮价方面,一九六一年除了继续实行超额交售余粮的奖励办法以外,准备再拿出十亿元专用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同时适当提高油料、生猪和禽、蛋的收购价格;棉花和其他农产品的价格放到一九六二年再提。在退赔平调账方面,把国家准备的二十五亿元的退赔补贴分作两部分,十五亿元在最近三五个月的整风整社运动中发给现款;其余的十亿元,由银行开给期票,从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起,随时可以提取。

  (二)节约用粮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在粮食没有基本过关以前,必须坚持低标准、瓜菜代的政策。一九六一年即使粮食丰收了,口粮标准也不能过于提高。各地以粮为纲安排一九六一年的农业生产时,必须有切实的措施生产瓜菜,特别是南瓜、萝卜、蔓菁、甜菜等硬菜。

  (三)以人定量、粮食到堂、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办法,必须切实实行。社员节约的口粮,除了确实自愿要钱不要粮的以外,一律发给粮食。

  (四)为了鼓励生产队、生产小队植树造林,培植桑、茶、果树和木本油料等多年生的作物,应该宣布在将来过渡到基本社有制的时候,这些东西仍然归生产队和生产小队所有,不收归社有。社员在屋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果木,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

  (五)社员的自留地,按照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规定,包括食堂菜地在内,占当地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现在改为百分之七。其中,社员家庭的自留地一般要求达到百分之五。土地特多或特少的部分地区以及食堂养猪较多的,社员家庭自留地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但不能太少。社员自留地经过这次调整以后,至少二十年不变。 养猪是公养和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允许社员家庭私养母猪。社队公养的肥猪,主要是商品猪,国家收购的时候,应该给他们留下一定的比例,自行处理,以鼓励社、队养猪的积极性。收购食堂和社员所养的肥猪,必须充分照顾他们自食的需要,留的比例要比留给社队的大一些。购、留的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鼓励社员发展鸡鸭鹅免羊等家禽、家畜,和经营其他小规模的家庭副业。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社员家庭副业和家庭手工业的性质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性质不同,是社会主义大企业的附庸和助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它们是大集体下的小自由。使这部分经济在不妨碍集体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有适当的发展是必要的,不应该当做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加以反对。

  (六)必须认真贯彻劳逸结合的原则。公社的假期,男劳动力由每月两天改为四天,女劳动力由每月四天改为六天。在妇女月经期间,不要安排她们从事重体力劳动。可以分批轮流放假,在农事大忙的时候,也可以把放假的日子挪前挪后,但是必须保证平均每人每月有四天或者六天的假期。

  (七)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手工业,都必须恢复和发展。铁、木、竹、皮、泥五匠应该归队。手工业管理机构应该恢复起来,供应原料,推销产品。

  (八)对农村集市的方针必须是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在目前应该放手活跃农村集市。除了严格禁止商贩和富裕农民利用集市投机倒把和转手买卖以外,不要作过多的限制。

  (九)必须把保护和发展耕畜放在重要的地位。切实建立饲养和役使的责任制,小队繁殖幼畜应该得到奖励。幼畜达到使用年龄以后,固定给繁殖的小队使用。在山区和有水草或者有零星草原的农业区,允许社员私养一二头大牲畜,进行繁殖。

  (十)社员家庭养猪积肥和积的各种土杂肥,包括人粪尿在内,交队使用的,都应该按质按量,作价收买。

  (十一)切实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各行各业都要支援农业。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排灌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应该放在首要的地位,凡是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的必须保证完成,力争超过。分给地方掌握的制造小农具、半机械化农具的钢、铁、木材和其他原材料,必须保证专材专用,不得挪用。

  (十二)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凡是偏高的都应该适当降低。地方自定价格的,由省、市、自治区研究处理。中央工商部门统一规定价格的,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研究处理。 凡是质量坏、不能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都应该由发售部门收回,把原价退给农民。

  (十三)必须继续在各个方面调整和压缩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必须合理使用农村中的劳动力,注意节约劳动力,不得浪费,并且要根据农事季节的需要,统一安排。一切不必要的专业队都应该撤销。少数必要的专业队也要精简人数,提高劳动效率。

  (十四)县城以下的中学、小学、农业中学都应该加以整顿、巩固、提高。中学和农业中学的在校人数,应该加以控制。农村学校放寒暑假的制度,应该改为放农忙假。农村中学、高小可以全部或者一部改为半日学习、半日劳动的制度。农业中学应该改为业余学校,或者利用农闲季节,一年学习三个月到五个月。农业中学、中学、高小应该为农村培养农业和农业机械的技术人员。中学和小学一般都不应该招收超龄生。

  (十五)民兵集训今年停办。民兵组织不纯的必须切实整顿。民兵武装必须切实保证掌握在可靠的贫农、下中农积极分子手中。民兵武装和公安武装是人民专政的工具,只能用来对付反革命和维持社会秩序,绝不能用来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

  四

  会议认为,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来的三年经验是极其宝贵的。有了这样宝贵的经验,今年的生活安排又抓得早、比以往较为落实,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已经开始为干部和群众所掌握,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已经成为全党全民的实际行动,工业对农业的支援和水利等农田基本建设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年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是具备的。只要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密切地联系群众;只要我们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和上述的若干补充规定,搞好当前的整风整社工作,勤俭办社、勤俭办一切事业;只要我们能够好好地同群众商量.充分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正确地、因地制宜地、不违农时地推行农业生产八字宪法,这就使我们能够有充分的信心,力争一九六一年的农业丰收,首先是粮食丰收,并且把三面红旗举得更高。

  这个会议纪要,只发到省、市、自治区一级。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纪要规定的原则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应该制订补充规定,下达执行。牧区的整风整社和算账退赔的办法,由有关的省、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和这个会议纪要规定的原则,自行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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