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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

林权争议调处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1995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 国发【19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现转 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 施》(中发【1993】11号)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延长土 地承包期、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效果 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 一 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以家 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 一 项基本政策和我国农村经济的 一 项基本制度,必须保持长期稳定, 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通过强化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等 一 系列措施, 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真正得到稳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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