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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 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 一 九六 一 年九月)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第 一 章 总 则

  一 、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 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培养为社会主义建 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 根据毛泽东同志提出的 “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 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 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 ,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 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为人民服务; 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的学习,和 一 定的生产 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 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 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 具有健全的体魄。

  二、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必须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 之间的关系。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的时间应该安排 得当,以利教学。 在教学中,必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高等学校必须继续 努力培养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三、在高等学校中,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和非党的 团结合作。 必须正确执行群众路线。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认真教 好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认真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 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工作。 必须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 一 切可以团结的教 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人,调动 一 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服务。

  四、高等学校必须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在毛泽东同志 "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 中提出的 六项政治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各种学术问题的自由讨论, 以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促进科学文化的进步和 繁荣。 在自然科学中,必须提倡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学术见解, 自由探讨,自由发展。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为着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必 须批判地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吸收其中 一 切有价值的东西,必 须研究和批判现代资产阶级的各种学说。在人民内部、在马克 思列宁主义者内部,探讨各种学术问题,都必须允许不同的见 解,自由讨论。 必须积极提倡和热心帮助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但是,在 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必须正确划分政治问题、世界观问题、 学术问题之间的界线,政治问题又必须严格划分人民内部矛盾 和敌我矛盾的界线。不许用对敌斗争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政治问题、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也不许用行政命令的方 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解决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

  五、高等学校应该努力树立理论与实际统 一 、高度的革命 性和严格的科学性统 一 的学风。

  六、在高等学校中,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 艰苦奋斗的传统,反对铺张浪费。 必须加强总务工作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物资供应工 作,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实行劳逸结合,认真办好伙食,保护 师生员工的健康。 努力改善校舍、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为教学 和科学研究服务。

  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行政上受教育部领导,党的工 作受省、市、自治区党委领导。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 委对这些学校的领导,应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 策和教育部的各项有关规定办事。 高等学校的规模不宜过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规模的确 定和改变,学制的改变和改革,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

  第二章 教学工作

  八、为了保证以教学为主,高等学校平均每学年应该有八 个月以上的时间用于教学。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时间 一 般为 一 个月至 一 个半月。在教学计划以外,不对学生规定科学研究任 务。生产劳动过多、科学研究过多、社会活动过多等妨碍和削 弱教学工作的现象,应该纠正。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该有两个月至两个半月的假期。在假期中,学校和校外单位不要向师生随便布置工作任务。

  九、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应该根据国家的需要、科学的 发展和学校的可能条件来决定。专业设置不宜过多,划分不宜 过窄。每个学校应该努力办好若干重点专业。专业的设置、变 更和取消,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 各专业都要制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确定培养目标、 课程设置,并且对讲课、实验、实习、自习、考查、考试、学 年论文或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做出合理 的安排。既要保证教学质量,又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学校必 须按照教育部制订或者批准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工作。 各门课程要按照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教学大 纲,选用或者编写教材,少数专门课程和某些新开课程至少要 有讲授提纲。教材必须在上课以前供应学生。有计划地进行教 材建设工作。鼓励水平较高、经验较多的教师,在若干年内, 逐步为各 门课程编出优秀的教科书。 事业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要力求 稳定,不得轻易变动。课程和学科体系的重大改变,必须经过 教育部批准。 高等学校应该积极举办函授教育。

  十、高等学校各专业都必须加强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指 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学习国内外形 势和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 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时间,理、工科占总学时的百分之十 左右;文科 一 般占总学时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十 一 、在教学中必须正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必须 克服轻视理论、轻视书本知识的错误观点。同时,要通过生产劳动,以及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社会活动等,使学生获得 必要的直接知识和实际锻炼。 切实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课程的教学。基础课程的教 学,应该首先要求把本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学好,不要过分强调 结合专业和勉强联系当前实际。基础课程要由有经验的教师担 任讲授。 切实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例如∶理、工科的生产实习、实 验、运算、绘图和某些必要的工艺训练;师范的教学实习;文 科的阅读(包括文言文的阅读)、写作、资料工作、调查工作 和使用工具书的训练。各科学生中文写作应该做到文理通顺,, 并且至少掌握 一 种外文,具备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书刊的 能力。 专业课程的教学应该使学生掌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最新的科学成就和发展趋向。有 些课程的部分内容,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 毕业设计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该结合生产实际,选择现实 的题目,同时也可以做假拟的题目。

  十二、为了使学生增进知识,活跃思想,提高识别能力, 应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在教学大纲中规定介绍各重要学 派的观点。必要时,还可以分别开设介绍不同学派的课程。 在文科,要创造条件,在高年级开设介绍资产阶级哲学、 经济学等课程。 学校要根据教学的需要和教师的专长,在高年级开设选修 课程。 学校要适当地组织各种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学术讨论 会,吸收教师和学生自由参加。 教师可以讲授自己的学术见解,但是应该保证完成教学大纲的要求。备课主要依靠教师个人。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辅 以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是为了集思广益,不对教师按照何种学 术观点讲课作出规定。

  十三、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课堂讲授是教学的 基本形式,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课堂讲授的水平。其他各种教学 环节,都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教师要认真地传授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负责地教育学生 和严格地要求学生,启发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因材 施教。 教师要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改进教学工 作,做到教学相长。

  十四、学习必须依靠个人的刻苦钻研。学生个人之间在 学习的基础、才能、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不 能强求 一 律。不应该采取 一 些不正确的集体学习的方式,人为 地拉平这些差别。阻碍 一 部分优秀学生学习上的进步。同学之 间适当的互相帮助和互相探讨是应该提倡的,但是必须自愿, 并且防止流于形式。不能把个人的独立钻研同个人主义混为 一 谈。 必须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自习时间,自习时间不能移作 别用。 学生成绩的考核,应该以本人的成绩为依据,不能以集体 的成绩代替个人的成绩。 在学校中,不要搞学习竞赛运动。

  第三章 生产劳动

  十五、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主要目的,是养成劳动习惯,向工农群众学习,同工农群众密切结合,克服轻视体力劳动和 体力劳动者的观点。同时,通过生产劳动,更好地贯彻理论联 系实际的原则。 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主要是参加校内外的工、农业生产和 其他体力劳动。各专业的学生, 一 般都要参加这类劳动。 生产实习属于教学范围,其中的体力劳动不计入所规定的 每年 一 个月到 一 个半月的生产劳动时间之内。

  十六、必须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分别确定师生参加生产劳 动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有 一 些专业,例如工科的大部分专业,生产实习中的体力 劳动较多, 一 般生产劳动可以少参加 一 些。 个别特殊专业的师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只参加少量轻 微的生产劳动,或者不参加生产劳动。 根据需要,劳动时间可以分散,也可以集中。各种生产劳 动要有适当的安排,以便学生得到多方面的锻炼。 教师参加生产劳动, 一 般平均每年半个月到 一 个月。男教 师年在四十五岁以上,女教师年在四十岁以上的,不参加体力 劳动。

  十七、生产劳动应该有计划地进行。学校每学年应该根据 教学计划同校内外有关方面协商,定出全校师生参加生产劳动 的计划,报请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批准执行。计划经过批 准以后,不再变更。校外任何机关,都不得向学校自行布置劳 动任务,随意调用劳动力。学校有权拒绝计划以外的劳动任务 或者调用劳动力。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之外增加劳动 任务,必须报请教育部批准,并且计算在师生参加体力劳动的 时间之内。

  十八、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的需要和可能条件,举办小型的工厂,或者同校外的工厂、农场建立固定的联系。 学校的工厂有两类。主要的 一 类是实习和实验性工厂, 这 一 类工厂,主要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不以经济收益为目 的,但是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另 一 类 是少数有条件的学校,结合专业所举办的生产性的工厂。举办 这类工厂,必须经过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这类工厂 可以生产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定型产品,生产任务应该列入国家 或者地方的计划,并且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自负盈亏。 实习和实验性工厂所需要的劳动力,除了本校师生以外, 可以配备 一 定数量的专职职工,指导学生学习生产技能,并且 试制某些产品。生产性的工厂,要根据生产任务,配备必要的 专职职工,以便维持正常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学校同校外的工厂、农场建立固定的联系,应该订立合 同,双方互相承担 一 定的义务。

  十九、注意劳动保护。体弱和有病的师生可以不参加生产 劳动。女教师和女学生不参加重体力劳动;在月经期间,应该 停止体力劳动。师生参加工农业劳动,应该根据他们的体质、 年龄和性别的特点,适当规定劳动定额,或者不规定劳动定 额。师生不参加劳动竞赛。在校外劳动时必须注意妥善安排师 生的伙食、住宿和医疗。

  二十、在生产劳动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教育 .工作,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 师生参加生产劳动有 一 部分是社会公益性质的,不取报 酬。除此以外,受益单位应该付给适当的劳动报酬。劳动收入 由学校支配,主要用于师生公共福利事业和补贴学生参加劳动 的衣物消耗。 师生因病、因事少参加了生产劳动的,事后不必再补。严禁把生产劳动作为惩罚手段。

  第四章 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十 一 、高等学校应该重视培养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教师 条件和科学研究的基础,招收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和高 等学校师资。 培养研究生,必须选拔优秀人才,严格保证质量,宁缺 毋滥。 研究生从当年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中,或者从本校的青年教 师中选拔,也可以由其他单位选送。研究生应该思想进步、身 体健康、大学毕业或者具有同等程度,年龄 一 般在三十五岁以 下,并且要经过审查和入学考试,合格者方得录取。 学校还可以选拔在校工作两年以上、成绩优良的教师, 为在职研究生。研究生的学习期限, 一 般为三年,在职研究生 一 般为五年。研究生在 一 年半至两年内,在职研究生在三年至 四年内,应该通过所学课程的考试。不能如期通过考试、又无 特殊理由,应该取消研究生或者在职研究生的资格。在职研究 生,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后,学校应该让他脱产 一 年,从事毕 业论文的工作。

  二十二、研究生都要有指导教师和具体的培养计划。指导 教师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教学研究室要领导和检查研 究生的培养工作。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学习专门课程,掌握某 一 专题范围 内科学的最新成果,并且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科学研究时间应 该占整个学习时间的 一 半左右。科学研究成果必须写成论文, 并且进行答辩。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由国家考试委员会主持。 二十三、少数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试 办研究院,培养较多数量的研究生。

  第五章 科学研究工作

  二十四、高等学校应该积极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促进 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的统 一 安排,经过教育部的批准,学校可以适当 承担国家的科学研究任务。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应该同科 学研究机关、生产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高等学校也可以接受 有关部门的委托,协助解决某些科学技术问题。分配科学研究 任务的部门要负责解决研究需要的条件。

  二十五、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应该根据国家当前和 长远的需要,以及学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科学研究的选题 上,社会科学应该兼顾理论、历史、现状三个方面。自然科学 应该兼顾基础理论、国民经济中的重大问题、新科学技术三个 方面,理论的研究应该放在重要地位。 高等学校应该把教科书和教学参考书的编著,当作 一 项重 要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十六、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应该有计划、有重点 地进行。教学研究室应该有比较固定的科学研究方向。科学研 究计划要力求把国家的需要同教师本人的专长结合起来、鼓励 不同学派和不同学术见解的自由探讨。应该支持教师根据本人 的特长、志趣和学术见解自由选题,进行研究,并且在工作条 件上尽可能给予帮助。 高等学校安排科学研究的任务和进度,应该从实际条件出 发,留有余地,重点科学研究项目不要太多。 科学研究成果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查或者鉴定,重要的应 该经过国家指定的单位审查或者鉴定。优秀的成果应该给予奖 励。研究成果的公布应该经过规定的批准手续。 科学研究工作,不搞竞赛和突击献礼。

  二十七、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是教师。教师 应该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对于 新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开新课的老教师,主要要求他们把教 学工作做好,可以少参加或者不参加科学研究。 教师的科学研究时间,应该根据各校的教学任务和科学研 究任务来安排,有的学校可以较多,有的学校可以较少, 一 般 可以占全校教师工作时间的百分之十到三十。各个教师参加科 学研究的时间,应该由系和教学研究室根据实际情况,商同教 师本人来决定。如果有特殊需要,经过校长批准,可以抽出少 量教师在 一 定时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 学校应该为 一 部分学术上造诣较深的教授,配备研究工作 的助手。助手不能随便调动。

  二十八、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获得 从事科学研究的训练,培养独立工作能力。高年级学生参加科 学研究应该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不 允许随便停课进行科学研究。对低年级学生不规定科学研究 任务。 学业特别优良的学生,在课余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应该得 到鼓励和帮助。

  第六章 教师和学生

  二十九、高等学校教师的根本任务,就是认真教好学生,完成教学任务。为此,教师应该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著作,自觉地进行思想的自我改造,认真钻研业务,不断 提高自已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必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要团结他们,热情地帮助他 们进步,发挥他们的专长,鼓励他们在学术上作出成绩。 必须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对那些有特殊才能 的、做出较大成绩的讲师和助教,采取重点培养的办法,为他 们创造各种条件,帮助他们迅速成长。 新老教师应该紧密团结。青年教师要尊敬老教师,虚心地 向老教师学习,老教师要把自己的学术专长和教学经验,传授 给青年教师。彼此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十、切实保证教师的业务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中央关 于保证知识分子至少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日用在业务工作上的决 定。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应该根据自愿原则,学习时间不作 硬性规定。党团工会的会议和社会活动。在通常情况下,应该 控制在六分之 一 的工作日以内。必须大力精简会议,改进工作 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教师的兼职,兼任行政职务的 教师也必须保证必要的业务工作时间。 教学以外的业务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除学校统 一 规定的 重大政治活动以外,由教师自己支配,不实行上下班制度。 建立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的轮流休假制度,使他们能够有 一 段集中的时间从事进修、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工作。

  三十 一 、教师所从事的事业和所任课程,不得轻易变动。 不得随便抽调教师或者给教师布置各种额外的任务,妨碍教学 工作。 教师的队伍要力求稳定,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师的调动 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学校应该定期地对教师进行考核。教师的教学职别(教 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确定和提升,要根据他们担任的 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对其中优秀的,应该不受资 历、学历的限制。

  三十二、高等学校学生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好 功课。 学生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生产 劳动锻炼,自觉地培养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学生要严格地遵守国家法令、校规和学习纪律。 学生要尊敬师长。 学生要注意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三十三、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必要的集体活动。同时要保证 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应有的个人自由。 学生的课余时间,除学校统 一 规定的重大政治活动以外, 一 律由学生自己支配。学生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非有特殊 情况,不得安排在星期六晚上和星期日。学生的课外学习和文 娱、体育等活动,都必须认真贯彻自愿参加的原则,允许自由 结合,不要强求 一 律、事事集体。个人的习惯和爱好,只要不 妨害集体利益,不得限制和干涉。 民兵训练的时间不宜过多。 学生的社会活动时间,包括党团员的组织生活,在通常情 况下每周不得超过六小时。注意减轻学生的社会工作和事务工 作,必要的工作可以多几个人分担,不要集中在少数人身上。 不要使学生中的党团干部工作负担过重,以免影响他们的学习 和健康。

  三十四、班是学生学习的基本单位。班成立班委会,由学 生选举产生。班委会也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向教师和行政反映有关学习的情况 和意见,督促同学遵守学习纪律;按照自愿原则,适当组织某 些课外活动。 班的组织和活动必须力求简化,以免形成活动过多,负担 过重。

  三十五、学校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有 优秀表现的学生,应该予以奖励和表扬。 对于破坏学校纪律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或者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于学习成绩低劣,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应该令其 退学。 三十六、必须健全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制度。非经教育部和 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批准。学校及校外任何部门不得抽调未毕业 的学生。 在国家规定的招生计划之外,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不再接 受任何单位委托代为培训学生。

  第七章 物质设备和生活管理

  三十七、高等学校必须逐步改善物质设备,加强生活管理 工作,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为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 总务工作应该尽可能集中到学校的总务部门,各系协助 办理,以便系和教学研究室能够集中力量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 T. 作。

  三十八、高等学校必须根据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加 强图书馆和资料室的建设工作和管理工作。图书资料的管理工 作,应该从便利读者出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加强资料 整理、索引编制。加强图书馆之间的联系和协作。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图书资料的丢失和损坏。珍贵的图书资料,尤其应该 切实加以保护。

  三十九、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应该由学校统 一 规划, 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某些重要的实验室,既要满足当前 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要求,又要适当照顾今后的发展,争取 逐步达到现代科学技术的水平。购置仪器设备,必须对使用效 率、本校技术条件等进行切实的审查,反对盲目求全求精,力 求把财力、物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浪费或者使用不当等 现象。 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对仪器设 备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定期作好物资清查和设备维修 工作,并且保持整洁和良好的秩序,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 可用的状态。仪器设备应该按照精密、贵重、稀缺的程度,由 学校、系和教学研究室三级分别掌管,并且建立必要的责任制 度和奖惩制度。 应该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验室主任,并且要选派 一 些 优秀教师去做实验工作。不要轻易调动。使他们逐步成为精通 有关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专门人才,以便提高实 验的科学水平。

  四十、高等学校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校舍的实际情况 . 进 行规划,有步骤地改善教学与生活用房的状况 . 加强对现有房 屋的管理、保护和维修工作。

  四十 一 、认真办好食堂,加强民主管理。学校可以根据条 件,进行蔬菜和副食品的生产。 学校要加强对保健工作的领导,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 作,注意清洁卫生,增进师生员工的健康。

  四十二、财务工作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一 切开支都 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采购物资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和市场 管理。要定期清查账目,杜绝浪费和贪污现象。

  四十三、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总务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 干部,充实总务部门。要加强教学辅助人员和行政职工的思想 教育,办好职工业余学校,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和业务 水平。 在职工中,要树立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服务、为全校师 生员工的生活服务的思想,要表扬和奖励他们中的先进人物和 服务时间较久、认真工作的老职工。学校要教育师生尊重职工 的劳动,克服 一 切轻视职工、轻视总务工作的错误观点。

  第八章 思想政治工作

  四十四、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党委员会的领导 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是∶ 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 传党的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 悟和道德品质; 团结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贯彻执行党 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十五、 一 切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有利于形成又有集中 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 一 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 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的理论,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对于人民内 部矛盾,又必须区别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凡属人民内部的问题,都必须根据 " 团结 -—— 批评 —— 团结 " 的原则,采取民主 的方法、和风细雨的方法、自我教育的方法来解决。不能采取 简单粗暴的、强制压服的方法。在人民内部,不容许用对敌斗 争的方法。

  四十六、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红与专的关系。 红首先是指的政治立场。对于高等学校的师生,红的初步 要求,就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 义事业服务。在这个基础上,还应该积极地对他们进行无产阶 级的、共产主义的世界观的教育。但是,世界观的改造,是 一 个长期的、逐步实现的自我改造过程,应该耐心地做工作,不 能操之过急,对于不同的人,不能 一 律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不但要管红,而且要管专。红与专应该是 统 一 的,只专不红,只红不专,都是不对的。高等学校师生的 红,不但应该表现在政治思想方面,而且应该表现在他们教学 和学习的实际行动中。 只有坚持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反对社会主义,才叫做 白。把在业务上比较努力,但是在政治上进步较慢,或者政治 上处于中间状态的人,指为走 " 白专道路 " ,是不对的。

  四十七、必须加强对青年进行艰苦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的 教育。应该反复宣传毛泽东同志所说的∶ " 要使全体青年们懂 得,我们的国家现在还是 一 个很穷的国家,并且不可能在短时 间内根本改变这种状态,全靠青年和全体人民在几十年时间 内,团结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 一 个富强的国家。社会主 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 一 条达到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 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有些青年人以为到了社会 主义社会就应当什么都好了,就可以不费气力享受现成的幸福 生活了,这是 一 种不实际的想法。 " 四十八、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地进行,细水长流,深人细 致,讲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要在教学、生产劳动和群众生 活的各个方面,结合各类人员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工作。 在学校中开展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必须根据中央的指示,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进行。 在学校中开展群众性的政治运动,要作妥善的安排,不得 妨碍教学计划的完成。

  四十九、毕业生应该进行毕业鉴定。鉴定的目的,是肯定 学生在校期间的进步,指出他们现存的缺点,明确今后的努力 方向。鉴定的内容应该包括政治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 等方面。政治思想方面的鉴定,要着重于根本的政治态度和思 想状况,不必涉及生活细节。鉴定必须实事求是,允许本人申 述或者保留不同意见,并且记录本人的不同意见。

  五十、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 一 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 或者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 教师中挑选有 一 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 和配备 一 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

  第九章 领导制度和行政组织

  五十 一 、高等学校的领导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 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高等学校的校长,是国家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 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委员会和学校的经常工作。设副校长若 干人。协助校长分工领导教学、总务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工作 的需要,可以设教务长和总务长,分管教学、总务工作。 高等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行政工作的集体领导 组织。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该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 论,作出决定,由校长负责组织执行。 高等学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教务 长、总务长、系主任、若干教授和其他必要人员组成。校务委 员会的人数不宜过多,党外人士 一 般应该不少于三分之 一 。人 选由校长商同学校党委员会提出名单,报请教育部批准任命。 正副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的正副主任。 校务委员会在校长的主持下,讨论和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学校的教学工作、生产劳动、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物 质设备、生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计划; 各系工作中的某些重大问题; 招生计划、毕业生分配、师资培养、教师职务提升等 工作; 制订和修改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审查通过学校的预算、决算; 其他重大事项。 在校务委员会闭会期间,校长可以召集行政会议,讨论和 处理学校的日常行政工作。

  五十二、系是按照专业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 系主任是系的行政负责人。系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主持 系务委员会和系的经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系可设副主任若 干人,协助系主任分工领导教学、科学研究、生活管理和生产 劳动等方面的工作。 系务委员会是全系教学行政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系内 的重大工作问题,应该由系主任提交系务委员会讨论,作出决 定,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执行,并且报告校长和校务委员会。系务委员会由正副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教学研究室主任及教 师若干人组成,由系主任提名,报校务委员会通过,由校长任 命。系的正副主任担任系务委员会正副主任。 系务委员会负责执行学校党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的决议和 校长的指示,并且讨论和决定本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有关教学、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和生产劳动等工作; 组织和开展学术活动; 有关教学、科学研究、生活的物质条件的保证问题; 学生的升级、留级、退学和奖惩等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系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系主任可以召集行政会议,讨论和 处理系的日常工作。

  五十三、教学研究室是按照 一 门或者几门课程设置的教学 组织。教学研究室主任,在系主任或者教务长领导下,全面负 责教学研究室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协助主任 工作。 教学研究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拟定教学大纲、编 制教学日历等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术活动; 组织教师的进修工作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领导所属实验室、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教学研究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该提交教学研究室会议 讨论。

  第十章 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

  五十四、高等学校的党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高等学校中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学校工作实行统 一 领导。高等学校中,党的领导权力应该集中在学校党委员会 一 级,不应该分散。 学校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领导校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其他各项方针 政策; 完成上级党委和行政领导机关布置的任务;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进行党的建设工作; 讨论学校中的人事问题,向上级和校务委员会提出建议; 领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会、学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团结 全校师生员工。 学校党组织应该善于发挥学校行政组织和行政负责人的作 用,不要包办代替。 学校党组织 一 定要和党外人士密切合作,充分调动他们的 积极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善于同他们 一 起商量问题,进 行工作。

  五十五、系的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 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团结和教育全系人员,贯彻执行学校党 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的决议,保证和监督系务委员会决议的执 行和本系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系的党总支委员会可以就本系的工作问题,向系主任和系 务委员会提出建议。

  五十六、在教师、职工和学生中应该分别建立党的支部。 教师和职工中的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和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党员模范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团结 和教育本单位的全体人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教师中的党员按 一 个或者几个教学研究室组成支部,党支部要支持和 帮助教学研究室主任做好工作。 学生中的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 建设工作,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同学完成 学习任务。

  五十七、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共青团、工会、学 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使它们真正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 带作用。 共青团应该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班级的共青团支部 应该教育团员积极完成学习任务,模范地遵守学习纪律和各项 规章制度;帮助党组织和行政组织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团 的建设工作;协助班委会开展工作,但是不要包办代替。系的 分团委或者团总支委员会。在系的党总支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 作。学生中的党支部是否领导团支部的工作。可以由学校党委 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班上的党小组和党员,应该支持团 支部和班委会做好工作,但是不能代表党组织领导团支部和班 委会的工作。 工会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在自己的成员中,加强思想教 育,做好生活福利工作。 学生会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全体同学,努力做到身体 好,学习好,工作好。

  五十八、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应该根据党章的规定,在教 师、学生和职工中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健全党的组织生活。 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党的 方针政策的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 众,反映群众的意见。 党员应该起模范作用,没有任何特权。 五十九、高等学校中的各级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 " 党政 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 三大纪律是∶( 一 )如实反映情况。(二)正确执行党的 政策。(三)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是;( 一 )参加劳动。(二)以平等的态度对 人。(三)办事公道。(四)不特殊化。(五)工作要同群众 商量。(六)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七)按照实际情况办 事。(八)提高政治水平。 高等学校中党的领导干部 一 定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 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努力钻研,力求精通业务。认真 总结经验,逐步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工作的规律、提 高领导水平。

  六十、高等学校中的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 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一 切重大问题,都必 须开会讨论,不能由书记个人决定。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职权 范围办事。凡不在自己权限内的问题,必须向上级请示报告。 上级的方针、政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有不同的意见,应该 向上级反映,但是不得自行其是,以保证党的统 一 领导和统 一 行动。 高等学校中的党组织, 一 定要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 一 定要下决心摆脱许多行政事务工作,腾出手来,抓学校工 作中的重大问题,抓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工作、团结人的 工作。 一 定要深入到教师中去、学生中去、职工中去,调查研 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同群众 一 起商量,提出解决问题的 主张和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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