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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改造 右派分子工作的指示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 一 九六 一 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各党组∶

  现在把中央统战部、组织部和宣传部《关于全国改造右派 分子工作会议的报告》转给你们。中央同意这个报告,望遵照 执行。 关于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管理、教育改造和处理问题, 过去因为没有专门部门负责,有些问题,没有及时得到适当解 决。中央决定今后,由统战部门主管,此事前已通知你们。

  现 在,中央再作如下指示∶

  ( 一 )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是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 分子,虽然我们把他们当作内部问题处理。但实质上,他们同 劳动人民的矛盾是 一 种敌我性质的矛盾,这点,必须明确,必 须清醒。不要因为现在给他们大批摘帽子,和 一 部分上层民主 人士的嚷嚷,有所含混。这点是干部在处理右派分子时掌握的 方针,不必又普遍展开 一 次宣传。

  (二)现在对于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改造工作,已经进行 了三年多,他们中的不小 一 部分,确实已经表现悔改,或有相 当悔改,应该再给 一 批右派摘掉帽子。摘帽子的标准,中央已 于 一 九五九年作了规定。处理的原则仍然是,够条件的就摘, 不够条件的就不摘。所谓处理从宽,是指基本够条件的也可以 摘 一 批。不是把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看做没有什么要紧,宽大 无边地乱摘 一 气。 请你们实事求是地加以掌握。

  中 央

  一 九六 一 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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