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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队政治工作的四个条例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修正稿)

  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政治指导员工作条例

  第 一 条 政治指导员是政治机关派到连队的政治工作人 员,在政治机关、上级首长和本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政治工 作。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 政治指导员必须是忠于祖国和党的事业,作战勇敢,工作 积极,学习努力,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政治指导员的任务主要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进行 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进行党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 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发扬三八作风,加强 官兵团结和军民团结。维护军事政治纪律。巩固和提高连队战 斗力,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战斗、训练和 一 切任务 的完成。 政治指导员为了做好工作,必须∶了解情况,心中有数; 依靠党团。联系群众;思想领先,说服教育;实事求是,雷厉 风行;三八作风,处处表率;团结干部,密切合作。

  第二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做好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用毛 泽东思想武装全连人员的头脑,不断提高无产阶级觉悟,发扬 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使每个指战员都具 有强烈的对敌仇恨和高昂的战斗意志。

  ( 一 )经常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毛泽东著作,用毛泽东思 想指导工作,回答和解决连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经常对干部、战士进行阶级教育,兴无产阶级思 想,灭资产阶级思想,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使全连人员站稳 立场,坚定斗志。

  (三)及时进行时事教育和政策教育,使全连人员了解国 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政策,加强战备观念,树立坚强的战斗队 思想。

  (四)经常进行传统教育,讲解我军的建军原则和任务、 三八作风、三大民主、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拥政爱民、尊干爱 兵等等,使全连人员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

  第三条 政治指导员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必须抓好 活的思想。

  ( 一 )抓好两头, 一 头是党和上级的指示, 一 头是本连的 思想动态。要用党和上级的指示作为武器,解决连队的各种现 实思想问题,不断提高干部、战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二)充分了解情况,熟悉全连人员的姓名、籍贯、出身 成分、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思想品质、特长和个性,经常同 战士谈心,时刻注意战士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成为战士的知心 朋友。处理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情况,不可主观武断。

  (三)坚持说服教育的原则,遇事讲清道理,启发思想 自觉,以表扬和正面教育为主。对犯有过失的战士,要从关心 和爱护出发,耐心地进行个别教育,逐步提高觉悟,帮助改正 错误。

  (四)要有主动性,预计到可能发生的思想变化,善于抓 住苗头,把工作做在前面。 一 旦发生没有预计到的问题,思想 工作也要及时跟上。

  (五)从党内到党外,组织和发动群众做思想工作,做到 人人开口,人人监督,互相鼓励,互相帮助。 (六)思想教育运动要和经常性的教育相结合。在上级统 一 领导下,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教育运动,解决部队思想中带有 普遍性的主要问题。既要抓好 一 定时期的思想教育运动,又要 抓紧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

  (七)上好政治课。课前要作充分准备,认真研究课程内 容和连队思想情况;讲课的时候,要抓住中心,联系实际。采 取启发诱导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讲明道理;课后要组织讨论; 缺课的要补课。

  (八)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主要是∶(1)组织读 报,收听广播,出墙报、黑板报。(2)运用回亿对比的方 法,通过群众的切身体验,进行自我教育。(3)组织参观访 问工厂、矿山、人民公社、革命博物馆和革命遗迹。(4)请 英雄模范人物、地方干部和来队家属作报告,请本连老首长、 老战友回连访问。(5)利用唱歌、电影和戏剧等文化艺术活 动,进行思想教育。

  第四条 政治指导员要按照战斗条令关于战时政治工作 的要求,做好战时政治工作。(1)不间断地进行宣传鼓动工 作,讲清战斗的意义和目的、有利条件和困难,揭发敌人的罪 行,及时传播胜利消息,提出简明有力的鼓动口号,不断鼓 舞战斗情绪,坚定胜利信心。(2)教育全连人员坚决执行命 令,服从指挥,发扬英勇顽强、灵活机动和密切协同的战斗作 风。(3)开展军事民主和群众性的杀敌立功运动。(4)维护 战场纪律,整顿组织,协助连长组织指挥战斗。(5)做好伤 员的政治工作和烈士的善后工作。(6)做好战地群众工作。 (7)开展火线对敌宣传,执行俘虏政策。〈8)政治指导员在 战斗中要英勇顽强,特别是在最困难最危急的时刻,更要坚定 沉着,克服困难,团结干部、战士坚决完成战斗任务。

  第五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 (1)深人政治动员,反复宜传训练方针,及时发现和解决训 练中的思想问题,发动干部、战士勤学苦练。保证练兵情绪 持续高涨。(2)发动群众讨论和贯彻训练计划,组织评教评 学、互教互学、包教保学和评比竞赛活动。(3)深入现场, 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群众性的宜传鼓动工作,支持群众的合理建 议,及时传播先进经验。(4)抓紧三八作风的锻炼和养成, 结合训练课目,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既练好战术技术,又练好 作风。(5)做好教练员的政治工作。〈6)教育全连人员爱护 武器装备,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保证安全。(7)加强 战备思想教育,使部队经常保持战斗准备。(8)政治指导员 要努力学习战术技术,使政治工作与战术技术密切结合。

  第六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团结和巩固部队的工作。

  ( 一 )贯彻执行连队管理教育工作条例。教育干部树立坚 强的爱兵观点,以阶级兄弟的感情关心和爱护战士,贯彻执行 既要严格管理, 又要耐心说服教育的原则、 正确处理战∶十的各 种问题,并且做好来队家属工作。教育战士尊重和爱护干部, 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执行命令。教育全连人员团结兄弟部队, 在执行任务中,热情帮助,主动支援,虚心向兄弟部队学习。

  (二)巩固部队,防止非战斗减员。协同连长改善连队生 活,做好防疫卫生工作,减少病员;发动群众做好防险保安工 作,防止伤亡;做好战斗、行军中的思想工作和收容工作,及 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逃亡和掉队现象。

  〈三)加强防好保密工作,提高全连人员的政治警惕性, 严守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保证部队政治上的纯洁和巩固,注 意了解本连驻地居民的政治情况,严防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 破坏活动。 第七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教育全连人员做好拥政爱民工 作,模范地执行政策法令,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爱护 群众利益,尊重地方干部,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帮助群众生 产、抢险救灾,帮助训练民兵,向驻地群众进行宣传,经常检 查群众纪律,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密切军民关系。

  第八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党支部工作,要依靠党支部的 集体领导和党员的活动,进行连队政治工作。

  ( 一 )积极参加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模范地执行支部决 议,主动地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使全连人员团结 在党支部的周围,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在执行各项任务的时候, 一 般应该按照先党内后党 外的方法进行动员和布置,教育党员团结非党积极分子,带动 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三)坚持党课制度和党日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的政 策决议和指示,对党员进行党的章程、党员修养和工作方法的 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和活动能力。

  第九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具有坚强的群众观念和民主作 风,在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 一 )在党支部领导下,指导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的工 作,加强团的教育,健全团的组织,适应青年的特点开展青年 工作,使团员成为活跃部队的骨干,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和 青年的突击作用。

  (二)指导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发扬政治民主、经济 民主和军事民主,发动群众积极参加课外学习、文化娱乐和体 育卫生活动,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文化科学知识。

  (三)教育全连人员发扬阶级友爱精神,以党员、团员为 骨干,开展群众性的互助活动,互相关怀,互相帮助,取长补 短共同进步。

  (四)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 性的立功运动。围绕中心任务,号召人人立功、事事立功、集 体立功,及时评功、请功,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教育立 功受奖人员谦虚谨慎,不断进步。

  第十条 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下,分工负责进行全连工作。在工作中要和连长密切合作,互 相商量,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有了不同意见,要主动交心, 属于非原则问题,要互相谅解,不闹无原则纠纷,属于原则问 题不能解决的时候,应当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者请示上级解 决;在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依连长的决心 执行,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依政治指导员的决心执行, 但是都要对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进行工作。政治指导员要经 常和副政治指导员研究工作,给予具体帮助。政治指导员离职 期间,由副政治指导员代理其职务。

  二、中国共产党连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 一 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中建立的支 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群众的基本 纽带,是连队统 一 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第二条 党支部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根据上级的指 示和连队的实际情况,统 一 领导连队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连 队战斗力。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 一 )在连队中进行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政策和决议。 (二)保证全连人员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完成战 斗、训练和 一 切工作任务。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向党 员进行党的章程、党员修养和工作方法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 治思想水平和活动能力。

  (四)经常了解和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 心和改善连队的物质文化生活。领导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 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五)接收党员,征收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对党员执 行党的纪律。

  (六)加强对连队干部的思想教育,培养连队中的骨干。 对于部的选拔、调配和奖惩,提出建议。

  (七)发扬三八作风,巩固部队纪律,增强官兵团结,防 止和克服不良倾向。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提高政治警惕性,加强防奸保密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的组织。

  〈 一 )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队,都应当成立党 的支部。成立党的支部,应当经过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 决定。

  (二)连队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 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 讨论连长、政治指导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连队的重大问间 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接收和 处分党员的决议。党员大会 一 般每月召开 一 次。 支部委员会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委 员的名额,由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决定。支部委员会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宜传、青年、保卫 等委员,独立执行任务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设群众工作、敌军 工作委员。支部委员会任期 一 年, 一 般每月开会二次。支部委 员会如果有缺额。应当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 一 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 选副书记 一 人到二人。书记和副书记的人选,必须经过团或者 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批准。支部书记根据支部委员会的决议, 组织进行支部的经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 在的时候,代理书记的工作。

  (四)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进行有关 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了解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接收党员的工 作,征收党费,转移党员的组织关系,负责支部的监察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党的教育和组织党员 学习的意见,管理对非党群众的宣传鼓动工作。青年委员负责 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的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 决定。保卫委员负责防奸保密工作。

  (五)党支部下面,可以按照排或者班划分党的小组。 干部党员应当和战士党员混合编组过小组生活。党的小组选举 组长 一 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组长 一 人。党的小组的作用 是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执行支部决 议,进行群众工作。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 一 )连队的 一 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 决定,由连队首长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 连队首长机断处置,事后报告。连队干部应当成为执行支部决 议的模范,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支部应当尊重连队干 部的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连队工作的领导,应当抓重大问 题,不要包办日常行政事务。支部委员会应当讨论和决定 的问题主要是;(1)保证党的决议和上级命令指示的贯彻 执行;(2)战斗、训练等中心任务的布置、检查和总结; (3)政治思想工作;(4)干部的选拔和配备;(5)党支部 建设、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重要工作; 等等。

  (三)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既要有集中,又要有民 主。支部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必须关心全连工作,积极参加集体 领导,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应当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支部委员 会如果有重要的分歧意见,应当反复讨论,不是急迫的问题, 就不要急于作结论,以便在思想 一 致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决定 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支部 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对于支部委员会的决定,应当无条件地执 行,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组织提出。

  (四)党支部在工作中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在决定问题 的时候,要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决议更加 切合实际。支部作出决议以后,要善于通过党员的活动,通过 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把群众发动起 来,使支部的决议变成全连人员的自觉行动。

  (五)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 体智慧。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常与各委员商量问题。在 执行支部决议中要起模范作用。支部书记的权利和其他委员 一 样,不能个人决定问题。

  第五条 党支部必须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 工作。

  ( 一 )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政策和决议。

  (二)经常和群众个别谈话,从思想上帮助群众,在互助 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三>虚心向群众学习,关心群众的困难,真实地反映群 众的情绪和要求,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完成战斗、工 作、学习等任务。

  (五)宣扬好人好事,反对不良倾向,对犯错误的同志, 主动接近,热情帮助。

  第六条 党内民主和党的组织生活。

  ( 一 )党支部必须坚持会议、汇报和党日制度。党员要积 极参加党的会议,主动向党的组织汇报。党日 一 定要进行党的 活动,召开党的会议,或者进行党的教育,向非党群众进行党 的宣传工作。

  (二)在支部生活中必须发扬民主,使党员能够充分发表 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支部对党员 的意见, 一 律要抱欢迎态度、正确的要接受。错误的要耐心解 释,不许压制不同的意见。党员对党内问题的意见,不准在党 外讲。

  (三)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进行批评的时候, 必须坚持团结 ——— 批评 —— 团结的原则,实事求是,分清是 非,提高认识,增强团结。

  (四)党支部在处理党员错误的时候,必须采取与人为 善、治病救人的态度,帮助犯错误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处 分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规定的手续,吸收本人到会申 辩,允许他们保留意见和提出申诉。 三、中国共产主义膏年团连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 一 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中建 立的支部,是团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连队先进青年的群众 组织,是党支部的助手。

  第二条 团支部在上级政治机关和连队党支部的领导下, 在连长和政治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以毛泽东思想教育团员, 提高他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革命英雄主 义气概、良好的政治军事素养和严格的纪律锻炼的优秀革命军 人,在完成战斗、训练等重要任务中充分发挥突击作用。团支 部的主要工作是∶

  ( 一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党的路线政 策,学习党的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教育团员和青年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决议,遵守国家 的法律法令,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军事技术和文化科学知 识,精通业务,爱护和掌握武器装备。

  (四)教育团员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 的情绪和要求,不间断地向青年群众进行思想工作,以自己的 模范行动团结和带动青年群众共同完成连队各项任务。

  (五)教育团员和青年继承我军的优良传统,发扬三八作 风,遵守军事政治纪律,反对不良倾向。

  (六)发动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活跃部队,增强体质。

  (七)接收团员,征收团费,讨论团员的处分,受理和转 达团员的申诉。

  第四条 团支部的组织。

  ( 一 )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连队,都应当成立团的 支部。成立团的支部,应当经过团或者相当于团的政治机关 批准。

  (二)连队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团员大会,在团员大会闭 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团员大会听取和审查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党支 部的决议,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会议的代表,作 出接收和处分团员的决议。团员大会 一 般每月召开 一 次。 团支部委员会贯彻执行团员大会的决议。团支部委员会委 员的名额,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党委员会决定。团支部委员会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宜传、文化体育 等委员。团支部委员会任期 一 年, 一 般每月开会 一 次到二次。 团支部委员会如果有缺额,应当召开团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团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 一 人,必要的时候可 以加选副书记 一 人到二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必须 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同意,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党委员会批准。 支部书记根据团支部委员会的决议,组织进行团支部的经常工 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四)支部委员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进行有关 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了解团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接收团员的 工作,征收团费,转移团员的组织关系。宜传委员负责了解团 员的学习惰况,提出团的教育和组织团员学习的意见。负责对 青年群众的宣传鼓动工作。文化体育委员负责发动青年积极参 加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

  (五)团支部下面,可以按照排或者班划分团的小组。团的小组选举组长 一 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组长 一 人。团小 组要组织团员学习,分配团员工作,实现团支部决议。 第五条 团支部在工作中必须根据党支部的指示,围绕连 队中心工作,适应青年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方法,开展各 项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活跃团的支部生活。团支部在党日要 上团课,或者开团的会议,组织青年活动。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革命 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 一 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是在党 支部领导下和连长、政治指导员指导下全体军人的群众组织。 它的基本任务是∶在集中领导下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 事民主,组织课外学习,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 动,以达到加强团结、巩固纪律和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第二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 一 )发动全连人员出主意,想办法,贯彻执行上级的命 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二)维护革命军人的民主权利,了解和反映战士对领导 的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协助连队首长搞好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 支,定期检查和公布账目,防止贪污浪费。

  (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鼓动工作,发动群众进行互助、 评比、竞赛和立功等活动,表扬好人好事。

  〈五)开展课外学习、文化娱乐、体育和卫生活动。

  〈六)编写墙报、黑板报,开展读报和通讯报道工作。

  〈七)发动全连人员自觉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发扬三八作风,维护革命军人的荣誉。 第三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的组织。

  ( 一 )革命军人委员会由全连军人大会选举产生,经过党 支部委员会审查批准。革命军人委员会由五人到十五人组成, 原则上每班应当有委员 一 人,干部 一 般占五分之 一 。革命军人 委员会任期 一 年,每月开会 一 次。革命军人委员会如果有缺 额,应当召开军人大会及时补选。

  (二)革命军人委员会推选主任 一 人,副主任 一 人到二 人。主任 一 般可以由干部担任,副主任 一 般可以由战士担任。 革命军人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连队人数多少,可以设经济委 员会和文化娱乐组、墙报组、群众工作组。经济委员会主任由 革命军人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革命军人委员 会各组组长由革命军人委员会委员兼任。

  (三)革命军人委员会应当向军人大会报告自己的工作, 听取全体军人的批评和建议。革命军人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应 当提交军人大会进行讨论。 第四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吸引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革命军人委员会的 一 切民主活动, 必须在集中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和连队首长要经常关心和支持 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虚心听取和认真处理革命军人委员会 提出和反映的意见。 第五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要布置 一 个俱乐部,作为全连军 人课外活动的场所。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注 释 【1】萧华关于《贯彻执行军委扩大会议决议,为继续创造四好连队而斗争》 的报告。本书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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