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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 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 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通知

林权争议调处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1981年7月11日)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现将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 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 一 项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关系到 山区、林区安定团结的 一 件大事。今年三月八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各地 " 必须尽快作 出部署,组织力量在明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 " 鉴于这项工作政策性 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请各地务必加强领导,作出具体部署,建立领 导小组,组织工作队伍,抓紧进行。凡是行动迟缓的地方,都要迅速赶 上来。 各地要将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于近期内向国务院做 一 次 报告。

  附∶

  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 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

  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 题的决定》之后,我们派出工作组到南方林区,对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作了 一 些调查。六月初又邀请辽宁、河北、山 西、湖南、福建、四川、贵州省林业厅和六个市、县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 谈。现将有关情况简报如下∶

  ( 一 )

  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已有十多个省、区进行 了试点,其中抓得较早的地方,已经全面铺开。贵州省委、省人民政 府,早在去年六月就部署开展林业 " 三定 " (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 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并且抓得很紧。全省抽调了近万名干 部,组成工作队,深入社队帮助工作。目前在全省八十七个县中,已有 三十四个县全面铺开,四十四个县正在试点。四川、河北两省进展也 较快。辽宁、内蒙古、湖南、江西、浙江、广东、福建、北京等省、市、区都 在进行试点。 在已进行定权发证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地方,广大干部群众热 烈拥护,称赞中央这 一 决定是爱民的好政策。凡是搞得好的地方,都 大大激发了群众爱林育林的积极性,开始出现了造林又多又好,山林 火灾下降,乱砍滥伐减少的可喜局面。 但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不少地区刚刚进行布置;有些地区还停留 在 一 般号召上,没有具体行动。看来,如不抓紧时机,集中力量,花大 功夫,很难按照中央林业决定的要求,在明春以前完成。

  (二)

  各地试点经验表明,要搞好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 工作,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由主要负责同 志亲自动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具体指导∶

  一 、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搞好试点,培训骨干,制定落实政策的 具体步骤、方法。

  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单靠业务部门是很 难完成的。必须在党委统 一 领导下,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从有 关部门抽调足够的力量,组成工作队,分期分批完成。

  三、 一 般分四步进行∶ 一 是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政策,提 高认识,解除群众怕变、干部怕乱,怕麻烦等各种思想顾虑。二是实地 查山定界,调处山林纠纷,清理乱砍滥伐,群众讨论定案。三是造册发 证,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订立护林公约,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四是检查验收。 以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基本搞好了,才能够保证工作质量,防止 走过场。

  (三)

  各地在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中,对有关政策 问题的解决办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确定山权林权,坚持以现在的权属为基础,凡是没有争议的, 都予承认,稳定下来,不再变动。避免牵动面过大、引起混乱。 山林权属有争议的,充分协商,合理解决。林权,坚持谁造谁有、 合造共有的政策,维护国家和集体造林成果,防止借口山林纠纷,乱砍 滥伐,拆场毁林。集体的山权, 一 般以 " 四固定 " 时确定的权属为准∶ " 四固定 " 时未确定权属的,参考合作化或土改时确定的权属。

  二、集体所有的山林,过去按规定或协议划归国营林场、伐木场 的∶凡是已按协议付给了报酬,或后来作过清理的,都予承认,不再重 新处理。当时未经协议,后来也未作过清理的,通过协商,采取联营或 收益分成的办法,给社队以合理报酬。 由公社、大队筹集土地、劳力、资金兴办的社队林场,要明确山林 属和收益分成办法,已有协议的按协议兑现,没有协议的协商确定。

  三、许多地方把划定自留山(平原地区划定自留荒滩荒地),鼓励 社员植树造林,看成是利用农村剩余劳力,加快绿化,解决社员烧柴用 材,发展多种经营的 一 项重大政策。强调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适当 放宽。 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根据群众烧柴、用材的实际需要、经营能力 的大小和荒山荒地的多少,就近给社员划 一 定数量的自留山。新划的 自留山上有零星树木的,有的折价归社员个人,有的规定收益以后按 比例分成。近处没有荒山荒地的社队,组织社员在远山造林,然后 调换。 自留山的面积, 一 般都是荒山荒地多的多划,少的少划。有些地 方按亩计算,规定每户三至五亩,多的每户达到十亩。有些地方按面 分比计算,规定自留山面积占社队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至15%个别的达到20%至 30% 过去划定的自留山,社员已经营多年,就是面积多 一 些,也予以承 认,不再调整。

  四、有些地方,还把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 任制作为 一 个整体,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 一 起进行。建 产林业生产责任制,既借鉴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做法,又充分注意林 业本身具有的公益性、社会性强和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 点,形式多种多样。 大面积的林木和大型防护林, 一 般都建立林场或专业队(组),实 行专业承包责任制。小片林木、农田林网和零星树木, 一 般包到组、到 户、到劳,实行联产计酬,或收益分成。田间地边的树木,采取 " 树随地 走 " 的办法,由农业承包者统 一 负责。 林木生产周期长,承包年限, 一 般规定五年、十年、二十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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