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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人师

2017-02-17杨立新 A- A+

  周日,我在烟台大学教过的一位学生来北京看我,我很有些高兴,因此想到了初为人师时的一些情景。

  首先接触的学生,就是当我将家具从火车上运到了学校宿舍,满满地摆在楼下的时候。我感到无论如何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将它们搬到家中去了。我想了一想,终于下了决心,盲目地走进了一个学生宿舍楼,直接问法律系的学生住在哪里。按照指点,看到了一群刚刚打完球的男学生,我走上前去,说明了情况。一个眼睛很大、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的学生说:“是新来的老师搬家?请老师先回去,我们换一下衣服就到。”这个学生就是随后我任教的那个班的班长。很快,十来个学生就来了,一阵风似的就把家具搬到了我的家中,并且帮助我很快地打扫了卫生。我说要请他们吃饭。他们擦着头上的汗,脸上留下了一条一条的黑渍,都说:“给老师做点事,还让老师请吃饭?”一阵风似的就走了,拽都拽不住。

  妻和我都很感叹。初为人师,学生就先给我上了一课。今后我要给学生们教什么呢?

  我确定的教学宗旨是,第一,教思想;第二,教方法;第三,交给学生们一个宽松的环境。我想,讲授法律最忌讳的就是照本宣科。我结合自己当法官、学法律的经验,教给学生们活的法律。讲授民法,我把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民法的经验和典型案例,与课本的知识融为一体,把课讲得生动、鲜活。我也曾经采用这样的办法,把一个班的学生分成两个部分,成为诉辩的双方,就一个民法的基本问题进行辩论式的讨论,学生们都感到新鲜、有趣味,而且记忆深刻。记得有一次,一个发言非常积极的女生在发言中语言有一点过激,修养也显得不够好,我在点评的时候说了一句“辩论发言不要像一个家庭妇女一样”的话,伤害了这位学生的自尊心。我觉察到了这句话的失当,向这位学生道过歉,但是直到今天想起这件事,心中还是很内疚。

  人的一生一世都要学习。在大学中,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学会一种方法,一种学习、工作以及认识事物和处理事务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学生受用终生。然而,这种方法不能是简单的说教,而是在自己的讲授法理、分析问题、解决疑难案例中体现出来。这就是,学习基本理论的时候应当怎样学习,分析问题的时候应当怎样分析,研究案例的时候应当掌握怎样研究的要领。只有掌握了这样的方法,才使他们真正学到了实实在在的东西。

  宽松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学生们到了我的家,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经常的情景是,我和学生们都坐在地毯上,大家一起“夸夸其谈”,不加任何限制,在这样的闲谈中,鼓励学生有新的思想,有好的见解,甚至可以和学生一起争论,而不要考虑是不是有损师道尊严。

  我引导学生进行三种活动。第一是要认真学好功课,尽量参加研究生的考试,争取考上研究生,走进新天地。第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因为学习法律就是要用的,学习法律就要懂得怎样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组织进行法律科研活动。我积极引导他们思考问题,并且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在我编的杂志和书中给他们发表。

  两年的烟台大学教学生活中,我和学生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那时的生活很艰苦,工资仅够生活费用。学生们愿意在我的家中闲聊,赶上吃饭的时候,就多做一些,大家一起吃。可是二十来岁的男孩子吃东西简直就像肚子没有底,有多少东西都可以吃下去,每次都是将饭锅吃得底朝上才算完。尽管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但是大家都吃得很开心,我当然更开心。

  后来我回到了北京,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很多学生都给我来信,开始我工作之余还有一些闲暇,就争取都回一封信,尽管可以短一点,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学生们的来信都是有一些好消息的。记得一次是学生汇报考律师资格的消息,说整个学校考上了的只有四名,都是我教过的学生,而且有三名是我直接辅导过的专科生。这大概就是教学注重实践的结果吧?我当然很高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离开烟台大学已经快八年了。那时的学生现在在北京学习的有十几个,别的学生也有来北京看我的,我到山东出差也去看这些学生。也有一些学生想不起来名字了,但是经常想起他们的音容笑貌,心中就有无尽的甜蜜。看来,我初为人师,与这些学生之间结下了这样深的感情,倒是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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