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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

2017-01-20张文显 A- A+

  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以下简称“十七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继承、丰富、创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光辉文献。透过法治和法学的视窗,十七大报告也堪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光辉文献。

  一、十七大报告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辉。 十七大报告用一个独立篇幅即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集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全面部署。这一部分集中体现了胡锦涛同志及其领导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法治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不过,要注意的是,十七大关于法治的论述并不限于这一部分。通过检索发现,法、法制、法治、权利、权益、权力、人权、物权、产权、义务等法学的基本概念出现在报告的每一部分;体现现代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基本概念,诸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公正、文明、秩序、和谐、效率、透明度、公信力、公众参与度等等,就像一个个红点,跳跃在蔚蓝文本之中;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社会学、外交学等其他学科通汇的概念构成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结晶。更为鲜明的是,十七大报告字里行间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现代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二、十七大报告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其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为指导。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而,科学发展观也必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才有明确的理论导航,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做到: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树立人本法律观、人本法治观和人本权利观,就是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审视、反思立法、执法、司法,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全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

  第二,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特殊规律,确立以发展为第一要义的法治发展战略思想,把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法治又好又快发展;要善于通过法律规范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平台和执法司法环境;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推进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共建共享局面的形成。

  第三,要着力解决两个“不完全适应”。十七大报告阐述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历史背景时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扩大人民民主不完全适应,主要表现为:随着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的民主需求不断扩大,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愿望不断提升,改善民生的呼吁不断强烈,而我国这些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有关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收入、居住、社保、社会公共安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方面的法律或者不够完备,或者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主要表现在: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够先进,例如关于物权的私法(物权法)已经制定出来,而涉及物权的公法(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公共资产保护法)尚未出台;有关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保护人民文化权益、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规范多数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转化为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法律体系刚刚起步,特别是社会管理诸多领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规范;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衡量,我们的法律体系还有些力不从心。总之,为了应对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质量。

  “两个不完全适应”不仅仅存在于立法方面,也存在于执法和司法领域。报告在分析过去五年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时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为此,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权力与权利失衡、官本位、野蛮执法、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重视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兼并、城市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公民和企业的私权保护,加强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着力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特权保护主义,以及权钱交易所导致的司法不公、审判迟误、裁判执行不力等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法治建设要坚持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走向和谐法治。为此,首先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和总体目标,也是和谐法治的首要标志。二是经济立法、社会立法、政治立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涉外立法、程序立法相互衔接。三是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一致。四是既要加强立法工作,更要重视宪法和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统一。五是要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和谐精神为统领,将和谐精神融入法律规范体系,用和谐精神指导法律运行实践,使我国法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精神,最终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超越西方传统法治而走向善治。

  十七大报告鲜明地阐述了包括法治建设和政法体制改革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这就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 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报告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治理法治化,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这些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站在这样的战略层面,我们才对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有深刻理解,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总格局有全面准确的把握,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道路、历史任务、实现途径有清晰的认识,并不断增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信念和政治责任。从上述战略思想出发,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这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四、十七大报告重申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制度形态,是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外在化和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在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并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诸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由人民依法行使,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法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充分而真实的社会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公司自治、社会组织自治等);党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政府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等等。这些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必将使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五、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然包含着法治文化建设。报告的许多论述都涉及法治文化建设,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观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等。这些理论阐述和工作部署既指明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也指出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着力点。

  第一个着力点是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十七大报告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讲,树立公民意识、强化公民人格、提高公民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首先成为一个优秀公民,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法律人。作为一个法律人,其公民意识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十种意识: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法治观念,权利意识,义务(责任)观念,平等意识,宽容态度,理性精神,人本观念,全球意识。

  第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关于法治的理论、理想和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们对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实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结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坚定信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行为。先进的法治理念引领、指导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活动,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服务人民、管理社会的行动指南,是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标准。所以,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弘扬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一个融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为一体的科学命题。弘扬法治精神,实质上就是弘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我们要认真研究、传播和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理想,转化为亿万人民的自觉行动,并大力促进法治精神从理论和文化形态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原则、规则、概念和技术,开拓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六、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 包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等等。

  七、十七大报告聚焦民主民生问题,关注民权人权保障,彰显权利话语,颇似一篇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报告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从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和权利发展问题。诸如,发展基层民主,扩大直接民主权利,保障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权利,亦即受教育权、教育公平权利,就业权、劳动权、健康权,就医权,居住权,环境权;财产权,取得财产性收入的权利,财产受平等保护的权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体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居住安全的权利,等等。报告对这些权利的宣告和突出强调优先实现这些权利,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八、十七大报告为法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课题,必将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改革的有关论述和工作部署中,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需要由理论家深入研究的课题,例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繁荣文化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社会管理”“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等等。这些课题直接关联立法、执法和司法,需要法学家认真加以研究。至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更是法学家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坚信,通过对这些课题的深入研究,不仅可以为党和国家制定与完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法律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而且必将极大地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新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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