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集 > 专家文集 > 张文显文集

新时代新阶段的中国理论法学

2017-01-20张文显 A- A+

  从2004年第1期开始,《法制与社会发展》将成为中国理论法学的专业学术期刊。作为本刊的主编,仅以下面的文字作为主编按语和寄语。

  九年前,《法制与社会发展》犹如学术期刊百花园中的一朵新葩破土而生。九年间,在思想解放、学术繁荣的良好环境中,在法学界、法律界的精心呵护下,这朵新葩茁壮成长,绽放光彩。如今,《法制与社会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学术界公认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期刊。本刊刊载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权威性文摘刊物大量转载、摘要或复印,亦经常被各种学术著作、论文、评论引用,文摘率和引用率居法学类期刊前列。

  从今年第1期起,本刊进入了第十个发展年头,也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法制与社会发展》的刊名未变,但刊物的承办单位、学科归属、栏目设置、刊载内容、编辑队伍、编辑流程和规范等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从本期起,《法制与社会发展》将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并改为理论法学的专业刊物。作为本刊原承办单位之一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将负责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划转过来的《当代法学》。作为理论法学专业刊物,《法制与社会发展》将主要发表法理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政治学、法律文化学、立法学、司法学、西方法哲学、比较法学、宪法哲学、民法哲学、商法哲学、刑法哲学、环境法哲学、程序法哲学、国际法哲学等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哲学的研究成果,同时注重发表跨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形式可以是鸿篇巨著,也可以是袖珍短论;可以是主题论述,也可以是以案说理;可以是理论分析,也可以是方法(包括法学方法论和法律方法论)探索。

  中国的理论法学学科经过改革开放之后20多年的恢复、重建、创新和发展,在学术队伍形成、科研成果发表、法治实践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理论法学正面临着一系列时代挑战。新的时代需要法学,特别是肩负理论建设之重担的理论法学,有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新的范式、新的概念、新的话语、新的作为。当然,新的时代也为法学,特别是承担思想启蒙之重任的理论法学,实现视野和思维的更新、研究范式的转型、概念和话语系统的重构,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我们的时代是全球化的时代。全球化是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伟大历史变革之一。全球化正有力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样式和生存状况,也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法的存在方式、价值取向、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向。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贸易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海洋和空间的合作、世界和平的维护、人权的国际保护、政治领域的对话与合作等等,所有这一切都在驱使法律发生悄悄的演化或剧烈的变革。这种时代变化要求法学界同仁树立国际意识和全球意识,以具有全球性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法学研究来应对全球化,应对原有的法律理论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检讨,建立起反映全球化时代精神的法律理论。特别是对于较长时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的中国法学而言,这一历史任务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呼吁学界有识之士关注、思考和研究全球化对当代中国和世界的法律变革、法学转型所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我们将策划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并设置相应专栏。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权利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倍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话语越来越彰显和张扬的时代。我们越来越习惯于从权利的角度来理解法律问题,来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我们这个世界的权利问题正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经典的权利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衍生出许多新的具体的权利问题,而新的社会关系要求在权利大家族中添列新的成员。在权利的时代,以关怀和保障权利为根本宗旨的法学,不能不把权利研究做为其基本主题,特别是不能不关注新型权利和权利新态。在过去的九年,本杂志以推动权利问题研究为特色,今后权利问题仍将是本刊关注的焦点。正像我们的网站“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com.cn)所宣言的那样:“权利神圣是我们坚定的信念,为权利而呐喊是我们永恒的责任”。为此,本杂志特设权利研究专栏,集中发表有关权利哲学、权利制度、新型权利、权利新形态、社会弱势群体研究的精品之作。

  我们的时代是四大文明交融的时代。文明是相对于蒙昧和野蛮而言的,标志着人类开化和进步的程度,是人类认识和适应自然、认识和改造社会、认识和提升自身的成果。当人类摆脱自然界的束缚而自立自强的时候,文明就产生了。此后,文明历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发展阶段或存在形态。物质文明表现为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和物质生活的改善。精神文明表现为教育、科技、文化知识的发达、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精神生活的丰富和社会风气的改良。政治文明包含文明的政治理念、文明的政治制度、文明的政治秩序和文明的政治目的,集中表现为社会制度和体制的进步、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扩大、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理性平衡。生态文明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即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文明将呈现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交融并存的局面,四种文明互为表征、互为条件和相辅相成的。只有四种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文明的社会。从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视角来看,如何理解四种文明,如何定位法治与四种文明的关系,特别是法治与政治文明、法治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将是法与文明这一经典主题在新世纪产生的新课题。

  我们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20世纪最后10年发达国家陆续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要素在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方面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我国经济在世纪之交也呈现出知识化的显著特征。知识经济是继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经济形态,即以人类知识精华和最新科学技术为基础,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为主导内容的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知识产业、知识创新、知识交易是最基本的概念,是经济运动的表征。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制度在价值理念、调整机制、体系结构、运行模式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不同于其他经济形态的新面貌。随着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知识化的进程空前加快,知识经济不仅将推动生产力的加速进步,而且将引起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和变革相适应,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必须不断创新。因而法学应当高度重视和研究知识经济与法制的关系,为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制度创新和知识权利体系的建构做出科学的论证和引导。为此,本刊将采集和发表这方面的论文。

  我们的时代是新理论生成和广泛传播的时代,是理论创新的时代。创新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所必然产生的社会意识和动力,是21世纪的最大时尚。在所有创新中,理论创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越来越被人们所强调。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法制发生了三次具有标志性的变革。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制定《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修改宪法,恢复秩序、保障人权、民主法律化、制度化为标志。第二次变革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张扬现代法律精神为标志。第三次变革发生于21世纪初期,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公共事务全球化、环境全球化、并融入法律全球化潮流为标志。以三次变革为背景,并由三次变革所推动,中国理论法学相应地发生了三次具有标志性的理论创新。但是,以伟大的社会实践和相邻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的发展作参照,我国的法学理论仍然比较保守和滞后。所以,理论创新是当代中国法学的第一要务。当代中国法学只有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突破前人和超越洋人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才能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境界,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为世界法学、为中国法制实践奉献具有领先性、创新性的思想理论成果。本刊倡导、鼓励和支持理论创新。既欢迎从新的视角和方法解读和研究经典问题的旧题新解之作,也欢迎敏锐地发现、提出前人所忽视的问题的新题新解之作。在最近两年尤其欢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所倡导的“三个解放”和“三个坚决”的精神,对法学理论(包括部门法学中的基础理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清理,对那些明显不合时宜、妨碍民主法制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概念、观点、理论、学说作出严肃的学术批判。本刊愿意作为法学界的学术园地和批判精神的基地,引领和推动理论法学创新,为中国理论法学新范式、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的闪亮登场提供舞台。

  我们的时代是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应用法学)水乳交融的时代。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已经相当模糊,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只有分类学的意义。理论法学的论题一展开,就马上辐射到法律的制度层面和实践领域,而部门法学研究稍微深入一步就会触及到理论法学的神经。我们深知,理论法学的学术功能在于概括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基本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我们也深知离开了法律实践和部门法学,理论法学将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却安身立命之地。为此,理论法学必须一方面以法律实践和部门法学为基础,总结法律实践的经验和部门法学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必须高于实践、超越部门法学,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为了消解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人为障碍,消除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互相脱节的现象,推动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密切结合,本刊设置“部门法哲学”和“生活中的法理”两个栏目。“部门法哲学”栏目专门刊载以部门法、部门法学中的哲学和方法问题为论题的学术论文。“生活中的法理”栏目刊载“由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的案例(事例)分析、法律生活热点评论。

  适应上述时代特征和理论法学创新发展的需要,本刊将进行重大的改革,同时借鉴国内外优秀学术杂志的经验,按照新的模式和规范办刊。

  首先,我们要彻底改变期刊蜕化为“文集”的局面。最近10多年,国内很多学术期刊“文集化”。编辑们坐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从众多稿子中选择自己中意的文章,推荐给主编,最后编成一期又一期没有主题的论文集。中央决定整顿期刊的原因之一恐怕在于此。本刊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着这种问题。作为改变“文集化”的举措,我们将紧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围绕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特别是那些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前沿性问题,科学策划能够引领学术潮流、调动写作激情的选题,组织法学界同仁以及相关学科的专家撰稿讨论,以打造团队性、集群性学术精品。

  其次,我们将对编辑队伍作出重大调整。从本期开始,本刊编辑队伍将以法学理论专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为主体。这样做,既是为了提高办刊质量,也是改革人事制度。编辑队伍的变化,将有利于加强编辑部与作者之间的联系,也将增强编者与作者之间的对话能力。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说明,在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负责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一方面,研究生们精力充沛、时间充足、思想活跃、办事认真;另一方面,让他参与到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中也是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学术规范和学风教育培养。我们相信有这样一支优秀的年轻编辑队伍,期刊的内容和外观都会发生积极的变化。

  第三,本刊将对编辑工作的流程进行改良。本刊推行以专家评审为中心,包括责任编辑初审、专家评审、主编终审三个环节的三审程序制度。文稿经责任编辑初审认为合格后,即进入专家评审程序。专家评审实行合乎国际学术期刊惯例的匿名审稿制度,按照双向匿名的方式进行。每篇论文由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编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决定稿件的采用。

  第四,本刊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学术规范,并致力于优秀传统的形成。本刊创办初始,我们曾郑重声明,本刊是一家面向实践的学术理论刊物,融学术性与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本刊始终不渝地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本刊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鼓励和支持法学界同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所思所想忠实地表达出来;本刊愿为新思想、新观念、新学说的产生和传播提供论坛和管道;本刊不折不扣地奉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作者,没有年龄、资历、学派、国别等等非理性的界限,科学性和实践性是决定来稿刊登与否的唯一标准;本刊改变为理论法学专业期刊之后将更加奉行这些宗旨和原则。本刊是一个向海内外学者开放的学术园地。既欢迎成就显赫、声名远播的学术大家的来稿,也欢迎英姿勃发、锋芒初露的学术新锐的来稿。本刊愿意为今日的学术大家做嫁衣裳,也愿意为明日的学术明星做星探。

  第五,本刊将利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com.cn)所提供的网络平台,开发和运营刊物的网络版。网络版不是简单地将纸质版上发表的论文上网,而是充分利用网络的技术优势,为编辑、作者和读者提供一个沟通更快捷、方式更自由、容量更大的互动空间。网络版上发表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在纸质版上发表。这样,网络版和纸质版在保持各自特色和优势的前提下,互相呼应,共同发展。

  在过去的九年里,《法制与社会发展》的成功举办,得益于法学界同仁的关怀和支持。在未来,变更后的《法制与社会发展》要步入发展的新境界,更需要法学界同仁的支持和帮助。《法制与社会发展》是法学界同仁共同的学术平台,是我的,也是你的和他的。办好《法制与社会发展》既是我们编辑人的心愿和责任,也一定是法学界同仁的共同心愿和责任。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