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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人是否容易“学坏”的通信

2017-02-03周永坤 A- A+

   关于法律人是否容易“学坏”的通信

  先生:

  您好!今天看到您的微博评论方流芳老师关于法律人的是否容易腐败的评价,我正好这一段时间在关注李庄等律师的言论,突然有了一些担忧,也有了一些想法。与这个问题相关,更想向您请教一下。

  我是赞同您的观点的,但是与您论证角度存在的一定的差异,我认为法律人更不容易学坏,起源于在于遵守法律规范是从整体意义上法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以律师为例)。斯密认为,经济人因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潜在的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律师亦如是。律师也是在追求着自身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但是律师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潜在地为实现法律正义创造条件。从权力运作的实质来看,律师所占的立场往往的脆弱的,因此他们的利益时时处于潜在的危险。这时法律为律师追求自身利益的活动提供了行为预期,为律师追求自己的私利提供了保证。尽管很多律师可能会通过寻求权力支持的方式来获得不当利益,但是从整体来说,必然有更多数的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尽管只是希望。因为司法是两造对立,一者能够求助权力,另一者则必受损,遑论刑事审判中律师的弱势地位。正因为律师的私人利益与法律正义的契合,所以律师必然会成为推动法治的力量。而仅仅依靠律师的法律良心是根本靠不住的,那些试图教育律师的人只会成为法治的障碍,因为高尚者只是极少数。也因为律师的私人利益对法治的重要意义,所以我认为律师的角色伦理是律师推动法治的重要力量,而不是如方老师所言的是推动法律人学坏的理由。

  律师如此,其实法官也如此。法官的利益预期,无论是经济利益,还是社会评价利益等都与法律的尊严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目前关于律师的评价开始转轨,开始认为他们是社会正义的代表,我不否认如浦志强律师等表现出来的社会正义感令人感动。但是这与律师的整体价值追求无关,律师作为法律正义的代表是在潜在意义上的,而不是在具体形象上的。如果说作为特例,其则对于推动法治相当有价值。但说如果放大成律师整体的形象则相当有害,就像一个大气球,吹得越大爆的也会越快,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尤其是当我们面对现在律师行业的现状时。而这也只会成为权力试图驯化律师(乃至于整个法律人)的借口。也所以,我现在有些反感李庄先生的高调,也有了一些担忧。

  这个观点,我从前有所思考,现在因为看到了这些事情也重新考虑了一下,但是总觉得其中肯定会有些不妥。所以想向您求教一下。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qt

  2012-12-21

  回信:

  Qt :您好!

  相对于非法律人而言,“法律人是否更容易变坏”其实是一个可以通过观察来作出的判断。因为对法律人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对法学的评价、甚至是地法治的评价,因此有研究意义。如果法学(法律知识)叫人“学坏”,那么法学没有意义甚至是有害的;如果法律人更坏,那么法治就没有价值,因为那意味着把社会交给坏人统治。

  之所以有“更容易坏”的评价,问题出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前次的“荐按”上所说的缺乏比较的视角以外,还有以下的理由:一是人的身份是多重的,许多人虽然是法科毕业,其实他的社会身份不是法律人,而是其他的什么人:经济人、政治人等等。其二,有法律知识的人中腐败的主要成员是从政的,这些人中其实许多人已经不是法律人,特别是法官中的上层。通常法官是法律人,但是中国的法官不然。中国法官中“带长”的其实大部分不是法律人,他们是“政治人”,政法大学的那些杰出校友其实都不是法律人,而是政治人,权力人,是权力导致他们腐败,而不是法律知识使他们腐败。第三,这几年法律人受到社会重视,成为聚焦点之一,因此,他们当中的腐败者影响也大,这造成了放大效应。就拿政法大学那些腐败分子来说,与北大、清华、人大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中的“姣姣者”相比,想必是相形见绌。更不用说中央党校,大凡有点级别的贪官,有几个不是中央党校的毕业生?

  当然,话得说回来,中国法律人的对自身的腐败不能掉以轻心,社会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负面评价不是空穴来风,法律人当警醒。尽管相对于其他职业,相对于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法律人、有法律知识的人是相对公正的,起码是相对洁身自好的,但是,由于执业环境的恶劣,与法治国家相比,中国法律人的腐败还是相当严重的。

  对于您最后的担忧,我想是不必要的:在中国的环境下、当下的社会环境里,不可能产生对法律人的好评,更不可能有过度的赞誉。因为在中国人的眼光中,官员(包括法官)没有不贪,至于律师,那只是“讼师”的变种,在民众的眼中只是些作奸犯科之人。而在现实中,确实有许多法律人不检点,成为社会的祸害,更因为“正确舆论”掌握在敌视法律人的“权人”手中——这些人视法律为恶,因而视法律人为寇仇。因此,中国目前需要的是拿掉扣在法律人头上的屎盆子,而不必担心法律人成为“雷锋”。

  祝:

  进步!

  周永坤

  2012 年冬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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