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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有了“新标准”

2020-01-11 A- A+

  “衷心感谢县委、县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往后我们生活也多了一份保障”。欣山镇高排村村民唐明海在领到新提高的养老生活补助后欣慰地说。

  主题教育期间,我县针对欣山镇高排村村民反映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过低,难以维持正常生活,要求提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在了解到这些失地农民的切身困难后,县人社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在既保证不违反国家政策又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原则下,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将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取得《被征地农民证》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其享受的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的解决方案。目前,此项建议已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从2019年10月起执行新的补助标准。失地农民养老补助标准的提高,既保障了失地农民的老年生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也从侧面推动了该县棚户区改造的征拆速度。

  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自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以来,我县各部门单位聚焦民生期盼,精准选定集中整治重点方向,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既坚守理想信念、确保初心使命不动摇,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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