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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的困境:放开了总归是好事

2020-02-15 A- A+

  一、别抱怨社会各界老盯着土地:再理解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因为任何经营活动都离不开空间位置,都需要在具体的地点开展。所以当马云再吹嘘虚拟经济时,我们只需要用再牛逼的互联网也解决不了线上理发的问题来嘲讽他。

  但是就咱们国内而言,土地是财富之母还有更深刻的含义,在公有制体系里,土地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

  首先,土地而非货币是现实社会信用的基础。表面上的房价高企,实际升值的是土地,而非那堆钢筋水泥。无论怎么思考,社会信用的基石总会落脚到土地上:货币的购买力和什么相关?经济发展又和什么相关?社会资源配置中什么是稀缺的?

  其次,土地阴差阳错的成为这些年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核心驱动力。直接和间接跟土地、房产相关的税收,几乎占据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再次,土地成为金融加杠杆的支点。无论是土地财政还是土地金融,土地对于银行而言,都是优质的抵押品。不管谁都难以否认,以地谋发展,是地方发展经济的主菜,地方债和财政赤字,都只能是辅材。

  所以,我们总抱怨社会各界总盯着土地:某房企要造车了,跟地相关;某房企又双叒叕搞足球了,如何合作还是得跟地方政府谈土地;哪怕是顶尖的互联网企业,都在忙着拿地盖楼!甚至各地建设的各种特色小镇,企业参与的驱动力还是土地。

  不能老抱怨社会各界眼里都有土地,因为土地纠意味着财富。 二、再谈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土地意味着财富在国内大部分情况下总是有效,只有一种情形例外:农村的土地未必意味着财富。

  农村里不缺地啊,除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还有农村大量在用和闲置的宅基地,外加农村其他类型的建设用地。如果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农村应验,那么农民早就小康了,还用得着乡村振兴吗?

  农村三块地改革里,有一块试验就是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外行人一听,这个好。仔细一分析其实不然。去年就这个话题写过两篇,农什么地,同哪个权,入谁的市?这是我们理解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三个核心问题。

  农什么地?我们简称农地入市,其实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个范围有多大?4200万亩。占农地土地面积的多少,相信大家都能算出来!

  同哪个权?城市国有土地权利较多,可以不限参与主体的招拍挂,可以公开竞价,可以抵押融资,农村土地究竟要跟国有土地同那些权?是完全相同还是部分同步?

  入谁的市?国有土地的用途也有多种,公益性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哪个市?如果农地入市之后都是公益建设用地,和农地入市可以作为住宅用地开发,那价值就天壤之别了。

  所以,农地圈认为: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允许农地入市的范围极其有限,4200万亩经营性建设用地多集中在东南沿海,且部分已经实质性入市,对于农民而言,受益面太窄。其次,农地入市并不等于和国有土地完全同地同权。同权的程度还依赖于地方的规划,即使是走在最前列的北京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最好结果是盖租赁性住房出租。 三、相比于市场对土地改革的期待:农民只能含着眼泪说满意

  说实话,最近几年的土地改革,算是最近20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甚至可以说,这次农村土地改革还继上世纪80年代初的那次改革的重新启动,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我们的土地制度已经将近40年没有任何实质性改革了,这个石头摸的时间有点点点点点长。

  市场上对于土地改革显然有更多的期待,然而在这个涉及到数亿人的改革上,中央不得不慎之又慎。毕竟改革没有回头箭,一旦改革出现问题,哪怕是想回到起点,怕也是不太可能的。

  对于部分农民想进城的期待,他们想把农村的资产变现作为进城安家乐业的本钱。虽然政策已经允许农地经营权抵押、农房抵押,但是这些试点开展的不尽如人意。

  而轰轰烈烈的土地确权之后,农民也难谈有获得感,充其量就是拿着新证书更有底气了,粮食既没有增产,粮价也没有上涨,新证书目前为止还没有给农民带来多少实质性收益。

  而宅基地改革更是过于谨慎,面对部分地区第三产业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而缺乏合法用地的现状,政策只是放开了农村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不管怎么说,农村的土地改革终于继续启动了,虽然未及市场预定,但方向总是那个方向,无非是还需要些时日而已。

  相比于原来农地只能农用,农房只能自住而言,农民怎么能说不满意呢?



  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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