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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试行 《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 (草案)》的指示

( 一 九六 一 年九月十六日)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党组∶

  党中央起草了 一 个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的草案。这个条 例草案的目的,是要把我们领导工业企业的经验,特别是最近 三年多的经验,系统地加以总结,制定出 一 个适合我国实际情 况的和能够更好地为总路线、大跃进服务的,管理企业的规章 制度。因为这个条例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草拟出来的、它的内容 不但不很完备,而且还会有不够恰当的地方。但是从便于进行 讨论。便于广泛地搜集意见着想,现在把这个条例草案发给你 们,请你们在中央和地方的国营企业中,组织讨论,并且选择 若干企业试行。

  这个条例草案的讨论和试行,对于总结过去三年大跃进中 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经验,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改正工 作中的缺点;对于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对于我国工业的今后发展,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过去三年多,国营工业企业,在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 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 一 整套两条腿走路的 方针指引下,根据毛泽东同志尊重科学、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的精神,依靠在党委领导下行政管理上的厂长负责制,依靠政 治挂帅、群众路线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主人翁的责任心,依 靠群众运动,运用自上而下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 生产和其他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丰富的经验。

  这些成绩 集中表现在∶

  第 一 ,企业的生产有了飞跃发展。许多企业在比较困难的 条件下,生产也有很大增长。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进 行了艰巨的、光荣的劳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企业的领导干 部在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和经济业务方面有了很大进步。

  第二,企业的技术力量有了迅速的增加。由于群众性的技 术革新运动和企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开展,在大、中、小 型各类企业中,都出现许多能够有效地提高生产的新的创造。 无论重工业企业或是轻工业企业都增加了许多新产品。洋法生 产和土法生产并举的方针,对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也有许多新的创造和新的经验。 许多企业积累了在党委领导下、行政上厂长负责制的丰富经 验;积累了职工代表大会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丰 富经验;改革了很多不合理的、不利于生产的规章制度;运用 了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方法。

  第四,职工群众的政治觉悟大大提高。政治是统帅、是 灵魂的思想,经济工作必须和政治工作相结合的思想,深入人 心。企业中的群众运动,有了很大发展,发挥了伟大的作用。 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结果,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有了很大改 进,职工群众思想解放、意气风发。主人翁的责任感大大提 高,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大发扬。 所有这些成绩都表明了党对企业的领导大大加强,证明了 党对企业领导方针的正确,证明了在党的领导下,紧紧地依靠职工群众,就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这是办好 我国工业企业不可动摇的方向。 应当指出,在国营工业企业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由于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长期埋头于日常事务,对经验教训 没有很好地及时地总结以致这些问题,没有及时得到系统的 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许多企业,由于领导上还不善于依靠 群众、把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和管理上 的分工负责,很好地结合起来,以致责任制度废弛,生产秩序 混乱;在不少企业中,瞎指挥、乱操作的现象严重。许多设备 受到了损坏;有不少的企业,不计工本,不计赢亏,不讲究经 济核算,不坚决维护国营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和独立的经济核算 权,让国营企业的全民财产和人力受到侵犯,或者受到其他方 面不应有的无代价的调用;许多企业的工资和奖励制度,存在 着平均主义倾向;许多企业的党委包揽企业的日常行政事务, 放松了党委本身的工作,特别是调查研究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内部的原 因。就企业外部的原因来说,主要是工业领导机关下达的计划 指标过高,生产任务过重,而且经常变动;工业管理体制不尽 合理;许多原有的协作关系被打乱,许多新的协作关系没有建 立;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供应没有得到确实的保证。就 企业内部的原因来说,主要是企业领导干部没有坚持实事求是 的 .工作作风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还没有彻底扫除少数人脱 离群众冷冷清清办企业的旧作风,还不善于依靠群众贯彻执行 责任制和经济核算。 《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就是根据上面讲的 当前存在的问题、根据进 一 步改进企业管理的要求,本着巩固 成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精神而提出的。

  为了便于大家的讨论,现在把这个条例草案中的要点,作 一 些简要 说明∶

  第 一 ,条例草案中规定的 " 五定 " ,是摸清和核定企业 的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办法,是整顿和改进企业管理工作的基 础。 " 五定 " 就是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 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 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只有把这些定下 来,才好进行 一 系列的整顿工作。在三年大跃进中,企业生产 有了很大发展和提高,现在需要经过 " 五定 " ,摸清企业的 底,使它能够有条件逐步地做到相对稳定的正常生产,以巩固 成绩,争取新的胜利。经过 " 五定 " ,企业的主管机关和企业 本身在确定指标、提出任务的时候,也就可能更加切合实际。 实行 " 五定 " ,并且在 " 五定 " 的基础上实行 " 五保 " ,目的 是促进企业更好地依靠群众,实行计划管理,全面地完成和超 额完成国家计划。

  第二,条例草案十分重视协作问题。现代工业的生产,分 工比较细,相互之间的联系错综复杂,每个企业都必须取得很 多单位的协作,并且很好地完成自己承担的协作任务,才能保 证工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在条例草案的协作这 一 章中,强调了凡是需要和能够固定 的协作关系,都必须固定下来;固定的协作任务要纳人计划; 协作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 准单方面废除。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的问题是∶原有的协作关 系,中断了的,要尽可能迅速恢复;由于条件变化而不能恢复 的,要另行安排;不正常、不合理的、也要重新安排。需要建 立的新的协作关系,要迅速建立。 一 切合理的、必需的协作关 系,都应当尽快地固定下来。 第三,条例草案对企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责任制 度作了具体规定。责任制度的核心是行政管理方面的厂长负责 制,但是,这决不是说,要恢复脱离党委领导、脱离群众、独 断专行、单纯地自上而下发号施令的 "一 长制 " ,而是在党委 领导下依靠群众、建立 一 个厂长负责的统 一 的生产行政的指挥 系统。此外,还要在以厂长为首的行政领导下,建立和健全技 术责任制、财务责任制和其他的责任制,使企业的生产、技 术、财务都有专人负责,使各个岗位的职工,人人都有专职, 克服和防止责职不明、无人负责的现象。条例草案强调建立 一 系列的责任制度,是要把集中领导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 结合起来,使企业中严格的责任制度和群众运动更好地结合 起来,决不是要退回到少数人冷冷清清办企业的错误的老路 上去。

  第四,条例草案对企业中的技术管理,作了具体规定。这 些规定的中心在于;保证设备、工具经常处在良好状态。保证 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充分发挥工人、技术人员、职员的积极 性,正确地进行技术革新。企业中的政治工作和群众运动,必 须同严格的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不 断地加强和改进技术工作,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第五,条例草案对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作了具 体规定,强调节约是社会主义企业经营管理的 -- 项根本原则。 不计工本,不计盈亏,是不符合这个原则的。 一 切企业都必须 依靠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除了由于某些特殊原 因,需要国家给予计划补贴的少数企业以外, 一 切企业和生产 部门,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都不容许发生亏本赔钱的现象。 只有做好经济核算,才能全面地贯彻执行多快好省的方针,增 加社会主义积累,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建设。

  第六,在条例草案中,对职工的工资、奖励、生活福利, 专列了 一 章。条例草案中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贯彻了社会主 义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反对平均主义。这就是应当按照每个人 的技术水平,按照每个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报酬,而 不应当按其他标准。政治挂帅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是充分调动 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的正确原则。在贯彻按劳分配的时候,要加 强对职工的政治教育,但是,就确定每个人的劳动报酬来说, 只能是按劳分配。 条例草案规定,工人的工资形式,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 根据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否有利,实行计时工资制或者计件 .工资制。企业的性质不同,条件不同, 一 个企业中各个生产单 位和工种的情况也各有不同,所以不能笼统规定以那种形式为 主,而只能按照实际情况办事。 条例草案强调企业的领导人员,必须经常关心职工的生 活,切实做好生活福利工作。

  第七,条例草案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党委员会, 是企业工作的领导核心。企业党委的领导责任是∶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企业的行政领导、依靠群众保证完 成国家计划和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布置的任务;讨论和决定企业 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对国家计 划、上级指示、企业党委决定的执行。党委的主要领导干部要 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放在调查研究方面,以便深入了解情 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使领导工作更加符合实际。企 业党委应当把调查研究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 一 位,不要 去代替厂长,包办行政事务,而要好好地领导和支持以厂长为 首的全厂统 一 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行使职权。这些规定的国的 是∶加强而不是削弱党委对企业的集体领导,提高而不是降低企业党委的领导水平。

  第八,条例草案规定了每个企业,在行政上只能由 一 个主 管机关管理,不能多头领导。企业的生产任务,企业的人员、 物资和资金,除了按照中央的规定或者经过上级行政主管机关 的同意以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改变和调动。在企业的生 产能力有余,而当地又能供应生产所需的物资的情况下,可以 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不占用国家计划分配的材料和实行等价 交换的原则下,承担地方分配任务。关于企业管理体制的这些 规定,有利于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国营工业企业 的全民所有制不受侵犯和企业的独立经济核算权。国营工业企 业管理体制的规定,既要求发挥企业本身和行政主管机关的积 极性,又要求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把这两方面的积 极性更好地结合起来。 总起来说,条例草案的各项规定,都是为了进 一 步加强 党的领导,进 一 步促使企业的领导人员正确地指挥生产。更好 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全面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 划,使总路线在我国工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威力。

  经过三年大跃进,那些曾经束缚群众积极性和生产力发展 的规章制度,已经废除得比较彻底了,问题是在没有把必要的 规章制度及时地系统地建立起来。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依 靠群众制定切合我国实际情况和总路线、大跃进的要求的比较 完整的规章制度,并且依靠群众贯彻执行。在我们的企业中, 既要有广泛的群众运动,又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必须把这两 方面更好地结合起来。 工业工作是很复杂的工作,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特殊问 题。我们对国营工业企业的管理经验还总结得很不够,不可能 一 下就制定出 一 个很完备的管理工作条例。中央要求各级党委领导好这个条例草案的讨论和试行,以便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和总结试行经验以后,使这个条例草案完善起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市委、县委,国务院各部、 委党组,应当首先结合具体情况,详细研究这个条例草案。 各地方党委要责成所有的国营工业企业的党委,把这个指 示和条例草案 一 字不滑地读给全体职工群众听,不容许把不适 合自己口味的条文略去或者任意篡改。要放手发动职工群众对 这个条例草案进行充分讨论,不但容许而且要热忱地欢迎他们 提出各种不同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加以比较,把条例修改得 更完备、更切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把 讨论中的意见,在十 一 月中旬以前报告中央。

  在讨论的同时,中央各工业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要选择若干不同行业的企业,大、中、小不同类型的企业,进 行条例草案的试行。要组织有 一 定水平的负责干部率领的工作 组,协同企业党委,进行试行工作。 这个条例草案的各项规定,原则上适用于 一 切国营工业企 业。如果个别规定不适合于某些企业,可以根据条例草案规定 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适当处理。这个条例草案不仅考虑到 当前存在的问题,也考虑到在今后比较长的时间内。进 一 步改 进企业管理的要求。如果某些规定目前还没有条件做到,应当 订出规划,逐步实行。 请中央局在十 一 月下旬以前把各地对条例草案试行的经验 和意见,汇集起来,加以研究,报告中央,以便中央对这个条 例草案作进 一 步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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