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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 《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

林权争议调处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1951年9月29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由于我国森林太少,木材供应已发生极大困难。 一 九五二年全国 公用木材估计约需 一 千二百万立方公尺,但在木材生产方面只能有七 百四十万立方公尺。 一 九五四年以后,如果照现在情况推算,每年所 需木材可能突破二千万立方公尺。自己生产不足,又不能完全依靠入 口,这将是我国今后工业建设的 一 个严重问题。 为保障工业建设,特别为长期打算,今后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林 业工作的领导,把保护山林和建植苗圃造林植树工作。列为山区、沙区 及其附近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之 一 。

  华东局发布的《关于加强 林业工作的指示》是初步注意了这 一 问题,是 一 个很好的文件,兹转发 你们参考。此件可在党内刊物上发表,各区亦应根据自己地区的具体 情况,在党内发布类似的指示和决定。

  附∶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指示

  (1951年9月11日)

  山东分局、各省、区党委并报中央∶

  华东军政委员会于九月七日发布了加强林业工作指示,希各级党 委保证贯彻执行,其重点如下∶

  ( 一 )治标办法∶应切实保护现有林木,禁止烧山及滥伐滥垦,切实 做到木材合理使用,并力求节约。对于偏僻林区的开发,应从长远利 益打算,大力进行 。 (二)治本办法∶应大规模开展封山造林运动,华东自然条件 一 般 尚好,将荒山封起数年之后,即可收水土保护之效,十年二十年后,即 可抚育成林,结合全面性的植树造林运动,普遍进行封山造林、育林, 是消灭荒山荒地,使广大面积同时成林的最经济办法。

  (三)要做到普遍护林封山,全面造森植树,必须依靠群众。山东 经过合理分山,确定山权、林权,解决樵采、放牧及山林副业问题后,即 掀起了群众封山造林热潮。很多人自发的到政府及林场要求领导及 帮助,形成了广大群众性的运动,这是发展林业的正确道路。

  《四)为了有助于全面造林的开展,各有关造林、植树部门,如交通 部门应负责营造铁路、公路两侧的护路林,水利部门应负责营造河道 两旁的护堤林,部队应有计划的营造国防林;其他业务部门如工矿部 门等,应根据需要,自营或公私合营,或以投资方式委托群众合作经 营,以解决本身木材需要。

  《五)各级党委必须亲自掌握推动并加强领导,才能普遍的发动和 全面的开展林业工作。必须健全各级政府的林业机构,首先应加强林 业工作重点区的林业机构。如重点造林、采伐区、营造特种经济林区, 以便迅速完成特定任务,并创造典型。推动全面工作。各省区对今冬 明春造林计划须预作准备。

  (六)造林应以提倡群众自采、自造、自育为主,采伐管理及抚育更 新,如需经费应采取 " 以林养林 " 办法,尽可能从征收育林费解决。但 全面发展林业工作仍须大量经费。各地财委应尽可能从地方经费中 拨款支持,以期在数年内使林业建设工作获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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