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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关于 改进计划工作的几项规定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 一 九六 一 年九月)

  在三年大跃进中,我国的计划工作,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 总路线的指导下,反映了全国人民要求尽快地改变 一 穷二白面 貌的愿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 高速度发展,这是党的三面红旗在计划工作中的胜利。在取得 这 一 胜利的同时,工作上也发生了严重的缺点和错误,最主要 的是∶指标过高、战线过长、权力分散、计划多变、综合平衡 工作做得很差。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和错误,加强国民经济的综 合平衡和全面安排,加强国家计划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更好地 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 过调整以后能够在新的比例关系上继续跃进,特对改进计划工 作的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 、计划工作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国民经 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为此,必须加强编制计 划的综合平衡工作。综合平衡工作的基本点就是要正确处理农, 轻、重的关系、生产资料同生活资料两大部类的关系、以及积累 同消费的关系,使建设和生活得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还必须正确处理重点同 一 般的关系。 计划的安排,要注意抓住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但重点 的安排,必须以综合平衡为基础,照顾前后左右,而不能 一 马 当先,不顾其他。 工业、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都必须注意加强各个部门 内部的综合平衡。 加强大区的计划工作,在全国的统 一 计划下,按照各地区 的不同特点,逐步实行以大区为单位的地区综合平衡;在大区 计划机构尚未健全以前,由国家计委协同各中央局计委进行地 区的综合平衡;中央各部按行业的综合平衡必须注意同地区的 综合平衡相结合。

  二、国家计划应当包括农业、工业(包括国防工业)、商 业(包括对外贸易)、交通、文教、科学研究、基本建设、地 质勘探、劳动工资、物资分配、综合财政、成本物价等十二个 方面。各项计划之间必须互相衔接,比例适当。各级计划机关 必须从思想上、工作上坚决改正注意工业而不注意农业,注意 建设而不注意生活,注意生产而不注意劳动、成本、财务,以 及注意数量而不注意质量等等的片面性和局部观点,加强全面 观点。

  三、在全面安排中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是调整当前工业各 方面关系的重要政策。根据这 一 政策,在安排生产计划、基本 建设计划和工业支援农业等计划的时候,必须注意把力量集中 使用在见效最快和收效最大的方面,决不能把力量分散使用在 长期不能收效的方面。

  四、农业和工业的生产计划。是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基 础,也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基础。因此,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使 用,都应该首先保证当年生产,然后再结合生产的需要和可能 安排基本建设。那种在编制计划时只注意扩大基本建设。不注 意首先保证当年生产的做法,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 不论是编制生产计划,还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既要安排 好生产消费,又要安排好生活消费;既要计算重工业可能提供 的原材料、设备和动力,又要计算农业可能提供的商品粮、原材料和劳动力,以及轻工业可能提供的各种消费品。在计划中只注 意安排生产消费而不注意安排生活消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五、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必须密切结合。长期计划是体现 国家在 一 定时期内的战略目标的纲领性计划,年度计划是根据 当年情况制定的实现这 一 目标的行动计划。长期计划必须充分 可靠,年度计划必须瞻前顾后。由于每年的农业收成可能有丰 有歉,工业各部门之间要进行新的平衡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来 完成长期计划所规定的任务时,年度之间必然会出现 " 波浪式 发展 " 的局面,而不可能年年都直线上升。因此,编制年度计 划必须从当年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长期计划的要求来安排; 不论是安排生产或安排生活,都要注意 " 以丰补歉 " ,不要 " 寅吃卯粮 " ;安排基本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从长期计划的 战略要求出发,连看几年,决不要只从 一 时、 一 地、 一 个部门 的情况出发,孤立的安排,以致分散力量。 在制定两年补充计划时必须联系三年安排。有了三年安 排后,应当着手编制第三个五年或者七年计划( 一 九六四至 一 九七○年〉的长期计划,确立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以便使 年度的战役、战术安排,同长远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 在编制长期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国家储备计划,以便在 年度中有计划地逐步积累国家的战略储备。

  六、国家对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和事业实行直接计划,对集体 所有制的农业和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不允许在计划工作上混淆 两种所有制的差别,不要用对待全民所有制的直接计划的方法, 去对待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和手工业。根据上述原则,确定∶

  (1)国家对农村人民公社只下达农产品的收购计划。为 了制定收购计划,对于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业生产指 标,国家可以提出安排意见,并且下达到省、市、自治区作为参考,省、市、自治区以下如何下达,请各省、市、自治区党 委决定,但县以下不再下达。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计划指导,主 要应通过有关的政策、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同农村人民公社 基本核算单位的购销合同、以及工业支援农业的各项措施等来 实现。 农业生产计划的基层单位,是农村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 位。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计划,应当以生产队的包产计划为基 础;在这基础上由下而上地逐级汇总,综合编制地方的和全国 的农业生产计划。在汇总的过程中,县、社可以根据国家的收 购计划,对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但调整 的时候,必须同基本核算单位协商,并取得其同意。

  (2)手工业的供产销计划,应当在有利于调动集体所有 制经济的积极性的基础上,根据手工业生产的特点来编制。在 体制上,按照中央和地方相结合而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国家和 中央手工业管理部门只掌握少数同国计民生有关的重要产品, 其他产品均由地方管理。 为了尽快的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中央和地方的手工业 管理部门,除了汇总全国和本地方的手工业计划外,还应当同 商业部门密切结合,编制重点产区的供产销计划。

  (3)对于手工业生产单位生产的小商品和农村人民公 社、农民个人生产的土副产品,应当在商业部门的统 一 领导 下,运用价值法则,通过供销合同和集市贸易来促进生产、活 跃交流,保证全国生产和消费的需要。

  七、工业和交通计划的编制,要从认真计算每个行业、每 个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出发,结合企业的外部条件来安排 . 而 不要从主观设想的框框出发,孤立地进行安排。 为了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更好的发挥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具体安排工业、 交通计划时,目前要着重贯彻执行先维修后制造、先生产后基 建、先原料后加工、先采掘后冶炼、先配套后主机的原则。 .工业交通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重 要品种指标、以及必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果指标。

  八、基本建设计划。在今后儿年内,应当根据调整、巩 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来安排 基本建设,首先是满足当年生产的需要,其次才是照顾长远建 设的需要,不允许再把基本建设战线拉得过长、分散力量、造 成浪费、影响当年生产。 按照统 一 计划、分级管理的办法,在下达控制数字时,中 央只安排重要的直属企业和事业的投资,对于地方的投资,中 央只确定少数全国性的重点项自,其余的投资不确定项目,也 不分行业,统由地方结合自筹资金加以安排后逐级上报,经过 综合平衡,列入国家计划。 不论中央安排的项目还是地方安排的项目,都必须按照 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没有设计任务书或总体设计的项目, 一 律 不得施工;列入计划的项目,必须投资、设备、材料三落实; 工业建设项目,还必须考虑到投入生产后的原料来源、协作关 系、运输、动力、职工以及粮食、副食和日用品的供应。 必须严格管理城市规划和工业布局。大中城市至少在五年 内 一 律不再扩大。工业过分集中的大中城市和工业区,不再增 建新项目。农业受灾严重的省份,三年内暂停新建项目。

  九、企业的协作关系,不仅是国家计划的重要补充,而 且是实现计划的保证。凡是不适当地被中断了的协作关系。应 当尽快地恢复;凡是新建的企业,应当相应地安排新的协作关 系。 一 个行业、 一 个企业要自己解决本系统的 一 切需要,这是不经济、不合理的;必须明确划分社会分工,并加强互相间的 协作。今后,重要的协作关系应当列入计划,并以合同的形式 固定下来,逐步做到主要原料、材料、燃料和协作件的定点供 应,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为了监督和保证合同的实现,保 持合同的严肃性,应以各级经委为主,组织经济仲裁机构。

  十、加强劳动计划的管理。国民经济各部门都要节省用 人,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正确安排全国劳动力的分配比例,在 一 个相当长的时期, 将是调整农、轻、重关系的重要环节,当前,首先要结合压缩 城市人口和精简职工做好企业的定员工作,坚决纠正不爱惜人 力、不节约劳动时间的错误做法。 各行业、各企业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定员和国家工资标 准,编制年度和季度的工资基金计划,并严格执行。工资基金 总额只能节约,不准超过。

  十 一 、综合财政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在资金方面的集中 反映。各级计划机关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综 合财政计划,把国家的预算资金、信贷资金同集体所有制经济 的自有资金结合起来,进行全面的财力平衡。必须协同财贸部 门,把财政的平衡、货币的平衡和物资的平衡密切结合起来, 克服和防止互相脱节的现象。 加强企业的成本、流动资金、折旧基金、大修理费用等计 划的定额管理,严格执行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度。

  十二、国家计划必须全国 一 盘棋,各部门、各地方必须 在国家的统 一 计划下发挥各自的积极性,防止和克服各自为政 的分散现象。国家在拟定控制数字时,应当给地方留有 一 定机 动,由地方提出安排意见,经过逐级平衡,再纳人国家计划。 计划下达以后,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依靠群众,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努力。超计划生产的产品,各大区和各省、 市、自治区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 一 部分,用以解决本地区 的需要。没有得到中央的批准,任何企业、任何机关都不准任 意修改或不执行国家计划。也不许用国家计划内的物资去搞计 划外的生产和基本建设。

  十三、各项计划的确定,必须实事求是,把需要同可能正 确地结合起来。凡是经过主观努力能够办到的事情,应当积极 去办;办不到的事情,决不要勉强。 在安排国家计划时,对于生产指标的确定,应该留有适当 的余地;对于物力和财力的分配,应该保留必要的机动;对于 少数进口的和国内生产不能满足需要的原材料(如橡胶、铜、 镍等),应该在计划的执行中从增产、节约、代用和争取进口 等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加以解决。

  十四、改进计划程序、计划方法和统计方法,首先从下列 各点做起∶

  (1)计划的编制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年度计划实行两 十两下的编制程序、即先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主要部门 提出主要指标的建议数字,国家计委同各央局计委、国务院 各 " 口 " 按地工和行业进行研究并初步综合平衡,报中央批准 后,由上而下的颁发控制数字,经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充 分讨论,再由下而上的提出计划草案,经过逐级综合平衡,制 定全国的国民经济计划,经中央批准后下达,然后动员和组织 群众,鼓足干劲去执行。

  (2)国家计划必须保持严肃性和相对稳定。年度计划 一 年编制 一 次,计划确定以后,必要的、局部的调整,由各部、 各省、市、自治区修改后报中央批准。

  (3)国家计委、各中央局计委、各部、各省、市、自治区计委,除了掌握全面计划外,还应当直接掌握若干重点单位 的计划,建立经常的联系,系统的积累资料,以便依靠群众、 了解情况、取得经验、指导全局。

  (4)各级计划机关和经济管理机关,要经常检查计划的执 行情况,推广好的先进的经验,及时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5)加强统计工作。统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提供制定计 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可靠根据。因此,统计数字必须力求 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统口径 必须统 一 ,不许各自为政。各级计划机关、经济机关和统计机 关,要善于把全面的统计同典型的调查结合起来,不准滥发统 计报表。

  十五、改进计划工作的关键是要改进计划机关的工作作 风∶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走好群众路线。制定计划必须 从实际出发,必须对国民经济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关键 性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并且对调查 的资料进行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进行反复的比较和考虑,以 便真正做到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计划机关必须成为全面 的综合机构,能够站在矛盾之上,用全局观点处理问题。因 此,要求各级党委从政治思想上、干部配备上和实际工作上加 强对计划机关的领导,各级计划机关应当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 作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工作。 系统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是加强计 划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计划机关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建立经 常的学习制度,认真地进行学习,以提高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

  一 九六 一 年九月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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