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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中央组织部 《关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管理工作的报告》的批示

建国以后重要文献档案(1961年)


  ( 一 九六 一 年十 一 月二十六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 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

  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 报告》,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情况贯彻执行。

  一 、在重新教育干部的同时,应当重新教育党员。这是 当前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 一 件事情。健全和活 跃党的生活、整顿党的组织、端正工作作风,都必须从教育训 练党员、提高党员的觉悟人手。教育训练党员的工作做好了, 党的基层组织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了。在进行整 风、整社的单位,应当把教育训练党员的工作和整风、整社结 合起来进行。

  二、要加强党的领导,必须首先加强党的自身的工作。最 近几年来,不少党的组织,忙于领导经济建设,包办代替行政 工作,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经验证明,这种做法并不利 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反而降低了党的领导作用。今后,各级 党委必须自上而下地改善工作方法,定出切实有力的措施,充 分发挥各级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使自己腾出手来管好 党的建设工作。

  三、今后接收党员,必须切实注意质量,不要大量地接收 新党员。只顾发展,不注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是片面的、错 误的。

  中 央

  一 九六 一 年十 一 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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