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问题问答 > 土地问题回复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

2018-07-12 A- A+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因此补偿方案作出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首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