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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有权的鉴定机构中有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

2018-10-15 A- A+
      现实生活中检察机关经常用被害人提供的损失清单,或者证人证言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所以,损失数额应当由专门鉴定机构的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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