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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2018-01-30

       (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附: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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