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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房屋拆迁案中的证据问题

2017-10-24 A- A+

   房屋拆迁案中的证据问题

  一、宅基地证或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在房屋强拆过程中,房屋的所有权人有宅基地或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被拆的房屋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方面,提起诉讼时容易立案,能够证明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另一方面,可以也有利于案件最终胜诉。

  二、现场照片或现场视频

  现场照片或现场视频能够证明房屋强拆的主体,以此可以作为证据顺利地立案,也有利于案件胜诉。提供的照片或者视频最好穿着制服或者有执法车参与有强拆的照片,因为这样更能证明拆迁的人员和单位,以此判断是否拆除的权力,进而推断其行为是否合法。当然,房屋的原始照片或视频也可以提供,这样与被拆后的照片一起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更能证明拆迁的主体违法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

  三、报警记录

  当前一些地方在拆迁过程中,都是一些不明人员参与拆迁,既不知道拆迁人员的身份,也不知道拆迁的单位。因此,通过报警的方式未尝不是一种方式。不过,有些时候,公安派出所由于受到政府的压力不愿意出警。但是,报警记录等仍然可以作为一个证据。

  四、搬家通告或拆迁公告

  搬家通告或拆迁公告上面都有作出的单位,既然是该单位盖的公章,那么即使不是其直接拆迁的,在拆迁事宜上其也难逃其责,而且在诉讼中可以迫使被告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性,如果提供的证据显示是别人拆迁的,将来可以再诉别的拆迁单位,或者从被告提交的证据作为切入点启动其他程序,此次达到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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