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自留地是什么性质,可以盖房子吗?
自留地
首先我来一起了解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一个国家,一个是农民集体,这两个主体都可以依法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其所有的土地,
那么哪些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哪些土地归属农民集体呢?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家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也就是说,虽然国家和农民集体拥有土地,但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都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理利用土地的权利并获取收益,但是,并不意味着其对土地的使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其还是应当承担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综上所述自留地是不可以盖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