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生活与法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咋区别

2017-12-26 A- A+

   马先生:自己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通过职业中介找到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签订了劳务合同。上个月,他在干活时不慎摔伤,治疗后老板拒绝认定工伤和赔偿。到劳动保护部门求助,工作人员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部门受理。

  请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啥区别?他该到哪儿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西北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刚认为,由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用工主体、内容约定不同,两份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在发生纠纷后解决的途径也不同。

  劳动合同的用人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工商户;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除上述单位外,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此外,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

  劳动合同的内容受《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的约束,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到法院起诉。而劳务合同的内容则受《民法通则》约束,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规定,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他建议:马先生直接通过法院来寻求解决,同时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时,最好签劳动合同,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