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给一些不法之人做保护伞,这种行为迟早会被查到。
成为保护伞的那一刻,自己的行为已经和违法挂钩,在某一天,将接受法律上的惩罚,离这牢狱之灾越来越近。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是最不应该有的行为。
贪污受贿的想法都不应该出现在脑子里,不法行为不仅不能救人,还能把自己往火坑里面推。
根据相关部门报道出来的消息称,9月28号,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在独山担任公安局局长刘盛高有期徒刑15年。
据悉,刘盛高担任黔南州独山县原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当地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刘盛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位期间和在党期间,利用自己的职位,以权谋私。
直接或者通过家人收取巨额贿赂,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
刘盛高的行为太过于大胆妄为,私自释放逮捕人员。
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审理期间,纪检委委员提供相关证据,证据确凿,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刘盛高,男,48岁,苗族人。
1990年加入工作,1997年入党,在位27年,有23年的党龄。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刘盛高的野心越来越大,在职期间,和当地的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从中获得大量的不义之财。
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置之不理,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
在对刘盛高调查时,发现了他严重违法的行为,随后当地检察院进行了起诉。
在当地一审判决中,因为涉嫌大量的受贿,证据充足,开除党籍,10年有期徒刑,罚款60万。
因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判处有期徒刑7年。
通过高级法律审判决定,刘盛高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60万。
罪恶的行为,只会让自救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整个国家的人民就没有安全保障,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那样的国家里生活,有贪心却没有非法的收益。
现在的法律法规很明确,还有人起贪念,这不是明摆着让自己跳过坑吗?
在这个世界上罪恶无的事情,自己原本有着大好的前途,因为一时的歪念,让自己走上一条不归之路,亲手毁掉自己的前途。
他人给自己钱财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帮着做坏人,他人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绝不会为自己以后未来仕途考虑。
自己在面对他人拿出来的诱惑时,一定要学会拒绝,不懂的拒绝,自己以后的生活将会过的很惨。
因为贪污,进入监狱改造自己,期满释放以后,自己虽然是自由之身,但是无线的前途已经远远的离开自己了。
在找工作时,因为的罪行到处碰壁。
在社会上很难有立足之地,自己错误的行为,付出的代价太重了。
曾经引以为傲的亲人,也会因为自己的错误,被人另眼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