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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补偿标准和其他农村房屋一样吗?

2020-02-06 A- A+

  农村宅基地补偿和其上的房屋补偿是不同的,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分别进行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治决定土地补偿是作为集体的留存收益以备他用,还是分配给村民。对于该项目的具体分配方案,法律是未作具体规定的,而是留在了村民自治民主表决的范畴。

  房屋属于村民私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是应当由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的。

  我们以北京为例,说明一下宅基地上房屋如何补偿。《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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