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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苏州这些区域启动大规模征地!

2020-02-07 A- A+

  注意!2020年苏州最新拆迁地区动态!

  本次拆迁涉及相城区、吴中区,包括太平街道、北河泾街道、黄桥街道、元和街道、郭巷街道、越溪街道、横泾街道、木渎、甪直等区域。

 

  01

  苏州高铁新城

  蠡太路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村集体,西浜1、2、3、6、7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村集体、21组、22组、23组、26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村集体0.7914公顷;

  (二)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1组0.2251公顷,其中耕地0.2155公顷;

  (三)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2组0.2581公顷,其中耕地0.2236公顷;

  (四)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3组0.0620公顷;

  (五)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6组0.9867公顷,其中耕地0.8365公顷;

  (六)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7组0.4848公顷,其中耕地0.3665公顷;

  (七)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村集体1.0784公顷,其中耕地0.0003公顷;

  (八)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1组0.5169公顷,其中耕地0.0106公顷;

  (九)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2组1.3418公顷,其中耕地0.0847公顷;

  (十)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3组0.0095公顷,其中耕地0.0095公顷;

  (十一)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6组0.0669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另有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

  02

  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

  新区2019年第7批次(18挂)建设用地

  一、征收土地位置

  吴中区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五浦村6组),徐浜社区(原徐浜村5组),黄潦泾社区(原夏浜村1组),马巷社区(原马巷村11组),国泰社区(原湾里村1、2、3、5、6、7、8组,原浮桥村7组);越溪街道龙翔社区(原前庄村8组),木林社区(原木里村2、3、6、9组,原南章村2组);横泾街道尧南社区(原马家村7组,社区集体);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4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五浦村6组)0.1405公顷;

  (二)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徐浜村5组)0.6612公顷,其中耕地0.6416公顷;

  (三)郭巷街道黄潦泾社区(原夏浜村1组)2.2642公顷,其中耕地1.8400公顷;

  (四)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马巷村11组)0.6548公顷,其中耕地0.2138公顷;

  (五)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1组)1.1142公顷,其中耕地0.1322公顷;

  (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2组)0.6658公顷,其中耕地0.5408公顷;

  (七)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3组)0.1598公顷;

  (八)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5组)1.1517公顷,其中耕地0.0564公顷;

  (九)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6组)0.9171公顷,其中耕地0.5749公顷;

  (十)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7组)0.2032公顷;

  (十一)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8组)1.2979公顷;

  (十二)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7组)0.0463公顷;

  (十三)越溪街道龙翔社区(原前庄村8组)3.0836公顷,其中耕地1.7073公顷;

  (十四)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2组)8.0701公顷,其中耕地7.7562公顷;

  (十五)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3组)2.6920公顷;

  (十六)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6组)3.5389公顷;

  (十七)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9组)3.7435公顷;

  (十八)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南章村2组)2.5143公顷,其中耕地1.7910公顷;

  (十九)横泾街道尧南社区(原马家村7组)3.2363公顷,其中耕地0.6029公顷;

  (二十)横泾街道尧南社区(原尧南社区集体)0.4702公顷;

  (二十一)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4组)0.0028公顷,其中耕地0.0016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3

  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

  新区2019年第6批次(18挂)建设用地

  一、征收土地位置

  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4组,原南章村2组,原田上村8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4组)0.7043公顷;

  (二)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南章村2组)0.4613公顷,其中耕地0.0147公顷;

  (三)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田上村8组)0.9722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4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

  苏同黎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一、征收土地位置

  甪直镇前港村2、3组,湖浜村4组,长巨村(原长巨村1、2、3、4、6、7组,7组、8组共有,9、10组,9组、10组共有,9组、10组、11组、12组共有,13、15、22组,20组、21组、22组共有,(三合)1组、2组、3组、14组、15组、16组共有)。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甪直镇前港村2组0.9357公顷,其中耕地0.7195公顷;

  (二)甪直镇前港村3组0.0352公顷,其中耕地0.0315公顷;

  (三)甪直镇湖浜村4组0.1325公顷,其中耕地0.1325公顷;

  (四)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1组)0.1139公顷,其中耕地0.1085公顷;

  (五)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2组)0.1228公顷,其中耕地0.0774公顷;

  (六)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3组)0.0138公顷,其中耕地0.0063公顷;

  (七)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4组)0.3166公顷,其中耕地0.214公顷;

  (八)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6组)0.1589公顷,其中耕地0.0952公顷;

  (九)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7组)0.2549公顷,其中耕地0.0458公顷;

  (十)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8组)0.4002公顷,其中耕地0.1776公顷;

  (十一)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7组、8组共有)0.27公顷;

  (十二)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9组)0.0978公顷,其中耕地0.0041公顷;

  (十三)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10组)0.2094公顷,其中耕地0.1455公顷;

  (十四)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9组、10组共有)0.0773公顷;

  (十五)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9组、10组、11组、12组共有)0.8483公顷,其中耕地0.2447公顷;

  (十六)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13组)0.0043公顷,其中耕地0.0039公顷;

  (十七)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15组)0.0114公顷;

  (十八)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22组)0.0522公顷;

  (十九)甪直镇长巨村(原长巨村20组、21组、22组共有)0.2981公顷;

  (二十)甪直镇长巨村((三合)1组、2组、3组、14组、15组、16组共有)0.079公顷,其中耕地0.0785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5

  苏州市2018年度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组,张庄2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3、8组;元和街道胡巷村8、16、18组,唐家村1组,姚祥村2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3、7、8、9、15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组0.5317公顷;

  (二)相城区黄桥街道张庄2区0.9652公顷;

  (三)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3组3.7517公顷;

  (四)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8组3.9332公顷,其中耕地2.3253公顷;

  (五)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8组0.4542公顷;

  (六)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16组1.3099公顷,其中耕地0.8100公顷;

  (七)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18组0.4459公顷,其中耕地0.4010公顷;

  (八)相城区元和街道唐家村1组0.0964公顷;

  (九)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2组0.5421公顷;

  (十)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3组0.7922公顷;

  (十一)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7组0.0912公顷;

  (十二)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8组0.4904公顷;

  (十三)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9组0.0010公顷;

  (十四)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5组0.1410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6

  苏州市2017年度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5、17、18组,黄桥村1、11、15、16组,张庄2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3、15组,泰元社区1组;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3组;元和街道胡巷村8、18组,唐家村1、3、4、6组,姚祥村2、13组,朱巷村7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3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组0.9608公顷;

  (二)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5组0.0005公顷;

  (三)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7组0.4056公顷,其中耕地0.1397公顷;

  (四)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18组0.7047公顷;

  (五)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1组0.0154公顷;

  (六)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11组0.0042公顷;

  (七)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15组0.0870公顷;

  (八)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16组0.0548公顷;

  (九)相城区黄桥街道张庄2区0.5117公顷,其中耕地0.1403公顷;

  (十)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3组0.3670公顷;

  (十一)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15组0.0110公顷;

  (十二)相城区经济开发区泰元社区1组0.3026公顷,其中耕地0.2562公顷;

  (十三)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3组0.0002公顷;

  (十四)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8组0.1985公顷;

  (十五)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18组0.8490公顷,其中耕地0.8078公顷;

  (十六)相城区元和街道唐家村1组1.4107公顷;

  (十七)相城区元和街道唐家村3组0.0341公顷;

  (十八)相城区元和街道唐家村4组0.0049公顷;

  (十九)相城区元和街道唐家村6组0.2848公顷;

  (二十)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2组1.1661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13组0.2045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元和街道朱巷村7组0.0944公顷,其中耕地0.0197公顷;

  (二十三)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3组0.0379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7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

  欣湖路(一期)改造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村集体、2组、11组、13组、14组、17组、25组、26组、27组、31组,汤浜村村集体,永昌村村集体、1组、29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村集体1.2284公顷,其中耕地0.3313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组0.3858公顷,其中耕地0.0410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1组0.3905公顷,其中耕地0.1145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3组0.2186公顷,其中耕地0.0980公顷;

  (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4组0.2797公顷,其中耕地0.2512公顷;

  (六)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7组0.1946公顷,其中耕地0.0697公顷;

  (七)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5组0.5492公顷,其中耕地0.2850公顷;

  (八)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6组0.7617公顷,其中耕地0.0067公顷;

  (九)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7组0.3502公顷,其中耕地0.2569公顷;

  (十)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1组0.2114公顷;

  (十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村集体0.0056公顷;

  (十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村集体1.7460公顷;其中耕地0.5752公顷;

  (十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1组0.2705公顷,其中耕地0.2567公顷;

  (十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29组0.3556公顷,其中耕地0.3043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8

  苏州市相城区

  凤湖路二期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原南泾村村集体,原南泾村5、6、12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原南泾村村集体1.6921公顷,其中耕地0.4232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原南泾村5组0.0120公顷,其中耕地0.0008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原南泾村6组0.0002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原南泾村12组0.1850公顷,其中耕地0.0086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09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

  旺湖路二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5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0.1497公顷;

  (二)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5组0.0100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0

  相城区北桥安置房片区

  路网(北灵街)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楼巷村2、3组,新北村楼巷2组、楼巷6组、楼巷7组、思桥5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楼巷村2组0.4396公顷,其中耕地0.4144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楼巷村3组0.2871公顷,其中耕地0.2871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2组0.8231公顷,其中耕地0.4840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6组0.6543公顷,其中耕地0.4052公顷;

  (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7组0.0172公顷;

  (六)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思桥5组0.1221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1

  苏州市相城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

  一、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张华村1、4组,庄基村2组;黄埭镇长康居委华旺1组,三埂村罗埂1~6组,旺庄居委古宫16组、汤埂12组、旺庄4组、旺庄5组;黄桥街道方浜村9组,黄桥村4、5组,占上村4、7、8组;经济开发区采莲居委会林巷4组;望亭镇泥图湾居委7组,迎湖村太湖11组,宅基村1组、2组、牡丹8组、奚家5组;阳澄湖镇枪堂村1组;元和街道胡巷村13、18组,姚祥村2组;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5、26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张华村1组0.2168公顷,其中耕地0.0197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张华村4组0.0008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2组0.1309公顷;

  (四)相城区黄埭镇长康居委华旺1组0.2802公顷,其中耕地0.2802公顷;

  (五)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1组0.0085公顷;

  (六)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2组0.2530公顷,其中耕地0.2402公顷;

  (七)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3组3.9801公顷,其中耕地2.1444公顷;

  (八)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4组0.1295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

  (九)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5组0.9474公顷,其中耕地0.4561公顷;

  (十)相城区黄埭镇三埂村罗埂6组0.3803公顷,其中耕地0.3725公顷;

  (十一)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16组0.3750公顷,其中耕地0.3427公顷;

  (十二)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汤埂12组1.8879公顷,其中耕地1.4376公顷;

  (十三)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旺庄4组0.0698公顷,其中耕地0.0686公顷;

  (十四)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旺庄5组0.1162公顷,其中耕地0.0080公顷;

  (十五)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9组2.7548公顷;

  (十六)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4组1.9040公顷;

  (十七)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5组3.1651公顷;

  (十八)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4组3.5978公顷;

  (十九)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7组2.6921公顷;

  (二十)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8组0.0003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经济开发区采莲居委会林巷4组0.0067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望亭镇泥图湾居委7组0.9615公顷;

  (二十三)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太湖11组0.1335公顷,其中耕地0.1228公顷;

  (二十四)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1组2.2833公顷;

  (二十五)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2组8.2348公顷;

  (二十六)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牡丹8组5.6328公顷;

  (二十七)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5组1.2701公顷;

  (二十八)相城区阳澄湖镇枪堂村1组0.2976公顷;

  (二十九)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13组1.5806公顷;

  (三十)相城区元和街道胡巷村18组1.8645公顷;

  (三十一)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2组3.5017公顷;

  (三十二)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5组0.9374公顷;

  (三十三)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26组0.5062公顷,其中耕地0.0006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2

  苏州市吴中区甪胜路(老)工程

  一、征收土地位置

  甪直镇淞浦村(原秀皇村1、2、3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甪直镇淞浦村(原秀皇村1组)0.0029公顷;

  (二)甪直镇淞浦村(原秀皇村2组)0.4100公顷;

  (三)甪直镇淞浦村(原秀皇村3组)0.4933公顷,其中耕地0.1301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3

  苏州市吴中区汇凯路二期工程

  一、征收土地位置

  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3、7、12、15、17组,原五谷村3组、4组),淞浦村(原蒋浦村2、3、4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3组)0.1235公顷;

  (二)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7组)1.2052公顷,其中耕地0.2632公顷;

  (三)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12组)0.6556公顷;

  (四)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15组)0.2609公顷,其中耕地0.0789公顷;

  (五)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17组)0.4328公顷,其中耕地0.1027公顷;

  (六)甪直镇甫港村(原五谷村3组)0.4209公顷,其中耕地0.2093公顷;

  (七)甪直镇甫港村(原五谷村4组)0.3993公顷,其中耕地0.3274公顷;

  (八)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2组)0.3823公顷;

  (九)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3组)0.4561公顷,其中耕地0.3136公顷;

  (十)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4组)0.2358公顷,其中耕地0.0164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4

  苏州市吴中区黄楼路工程

  一、征收土地位置

  甪直镇甫南村(原光辉村13组,原黄楼村8~10组)。

  二、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甪直镇甫南村(原光辉村13组)0.0066公顷,其中耕地0.0019公顷;

  (二)甪直镇甫南村(原黄楼村8组)0.1424公顷,其中耕地0.1075公顷;

  (三)甪直镇甫南村(原黄楼村9组)0.1290公顷,其中耕地0.0386公顷;

  (四)甪直镇甫南村(原黄楼村10组)0.1415公顷,其中耕地0.0884公顷。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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