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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拆迁人员致人死伤的房主被判刑!老百姓到底该怎样做!

2020-03-16 A- A+

  2018年10月15日6时许,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受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对韦刚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期间,一个叫陶冉的男子雇了一批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并指使他人又雇用20多人“维持秩序”。在现场,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搬出违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

  在室内物品基本搬清、挖掘机拆除违建房屋时,韦刚拿手机拍摄,陶冉等多人将其拦住并抢下手机,摔在地上,双方发生拉扯推搡。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人群,导致2死8伤。

  谁有权拆除违建?

  所谓违法建设,在法律上包括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所违之“法”,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就强制拆除主体而言,有的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城乡规划法、水法等),有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

  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筑有权强制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筑,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面对强拆,老百姓怎么做才是合法的?

  不论合法或是不合法,被拆迁人的财产都面临损失,被拆迁人如果提前知道了“强拆”的消息,可以:

  第一,应当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点、拍照,对难以估价的物品,可以请专业评估人员进行价值评估。最后需要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作为证据。

  第二,提前转移贵重物品。例如冰箱、洗衣机、保险柜等大件物品,在“强拆”时既有可能被破坏,而且像项链、戒指等小件物品如果一旦被损坏,就很难取证证明为“强拆人”所为,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明。

  面临“强拆”时,大部分被征收人都会有抵抗的情绪。但是被征收人不能以暴制暴,因为暴力抵抗不仅不能阻止“强拆”的进行,而且会使自己失去优势地位。不仅不能拿到证据为自己维权,甚至更有可能会被安上妨碍公务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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