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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有其法定的合理标准,不能盲目“一刀切”

2020-06-17今日头条 A- A+

  征地拆迁的发展本身具有不可阻挡的趋势,随着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拆迁的态势也必将更加迅猛。在面对征地拆迁时,“补偿”是被拆迁人最为关注的话题,而对拆迁方来说这也是绝对不能回避的话题。那么2020年城市房屋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该怎么给,有什么要点需要注意?今天就跟大家科普讲解一下,希望每个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时都能心中有谱,确保补偿合法且合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来说,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具体规定,但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为:该集体土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进行补偿。一定要切记切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第二种:未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作出了比较大的修改,具体表现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以及征地补偿标准三大方面。

  1、补偿原则: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规定,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2、补偿范围:由3项补偿增加到5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补偿标准:由亩产值计算法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本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老百姓可以自行进入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并且,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置换或二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而房屋置换可通过相应比例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是同等地理位置,至少应达到1:1的置换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不能一刀切定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物价也是在不断提高,土地也是越来越值钱,那相应的,在征收的时候,补偿标准也应该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的进行提升。这也是法律所坚定的观点。

  这么朴实的道理,老百姓都很明白。最能深切的感受到房屋拆迁补偿的差距的,也是这些涉及切身利益的拆迁户。征收方在制定补偿方案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水平的发展,不仅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也是老百姓的殷切希望。

  以上就是为各位被征收人整理的2020年房屋征收三大根本标准与原则。只要大家从道理上和法律上明白了补偿必须“保证您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一条,那么您在谈补偿或者争取补偿时也就不会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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