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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时间段决不允许强拆,不然拆除行为就有违法的嫌疑

2020-06-28今日头条 A- A+

  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些征收方为了赶工期,赶进度,通知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加快征收拆迁进度。比如,有的趁被征收拆迁人外出时进行强拆,有的趁夜深人静之时强拆,有的趁周六周日或者国家法定节假日,被征收拆迁户以为征收方放假而放松警惕时进行强拆,等等,不一而足。那么,这些行为到底合法不合法呢?这里提示大家,这“三个时间”不得实施强拆, 拆违也不行,否则涉嫌违法,被拆迁人得知道。

  一、不得在夜间强拆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对房屋的进行强制拆除,依法不应当发生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而对于正常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来说,明显是不能直接构成需要被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强行拆除的“紧急情况”的。因而,半夜强拆是涉嫌违法的。实践中,不少被拆迁人都遭遇过“连夜强拆”,先不对其操作程序、实施主体等各个方面是否严格符合规定进行分析,其实从时间上看它就触碰了法律红线。

  二、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强拆

  “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强拆”的法律条文,上文中已明确的表述出来了。所谓法定节假日则包含了春节假期、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在这些时间内,行政机关是没有权力强拆拆迁户的房屋的,拆违也不行,否则便是违法行为。

  三、周末不得强拆

  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夜间”大家都懂,但是这个“法定节假日”却有点让人犯迷糊,法定节假日包不包括平时的周末呢?还别说,不止大家有这个疑问,就连基层法院也有过这样的疑问,并且还就此向最高法请示过,收到了最高法回复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请示的答复》:行政机关不得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总而言之,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并不应当在周六日实施,否则就应当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

  四、征地拆迁领域,唯一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

  征地拆迁领域,唯一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说,被拆迁人的房屋不是你想强拆就能强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已经作了补偿决定,但被征收人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这里提醒被拆迁人注意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总之,实施强拆,拆除主体、程序、拆除时间等都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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