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不仅是提高经济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部分人生活质量的一种手段,但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是最重要的,但由于征地拆迁工程规模庞大,必然会遇到违法行为,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应注意些什么呢?
一、重视所有的盖章文件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会向被拆迁人送达各种文件,有的会起到告知作用,有的会对被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如《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等等。对于这类文件,被拆迁人应当高度重视,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如果你把它放在一边,认为只要你不把它拆掉或不交出土地,拆迁方就不会对你自己做任何事。一旦你这样做,你将被迫拆除它,或有关部门将向法院申请执行,利益将损失更多。
因此,我们必须注意盖章的文件。
第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保留原始文件,积极取证。
针对拆迁补偿问题,虽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顺序,且补偿不能低于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周边市场价等,但还是有一些征收部门违法或滥用此条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权益并没有真正的实现。
在实践中,有许多无法阻止的断水断电情况,导致房屋内的家具、设施和设备以及文件材料等,因此,被拆迁人遇到征地拆迁时,必须保留自己的使用证明、财产证明和拆迁方出具的各种文件,无论是否遭到强制拆迁,都应积极取证。
要知道,诉讼就是打证据,只要有足够而有效的证据,那么在维护我们权利的过程中,我们的拆迁补偿就会在一定范围内提高。
三、有较强的决心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会注意被拆迁人的一举一动,然后分析可以规避法律责任或加快拆迁过程的方法。在这方面,被拆迁人可能会被停水、断电,以及拆迁方在公众利益的旗帜下招募社会人员恐吓被拆迁人,让被拆迁人签字等等。如果被拆迁的人不能忍受,选择尽快签署协议,将来便很难保障他的权利。
在这方面,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可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不要轻易自行提起法律诉讼
“民告官”即行政诉讼。因此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讲,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而且行政诉讼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实践中有的律师都不一定能够吃透。可是有的当事人为了省下诉讼费,然后在网上或是到处咨询律师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后,自己便启动法律程序,可是由于没有了解系统,所以导致自己错过了维权时机,因此切勿轻易的自己启动相关法律程序。